走出贫困。  (二)规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一是要规范转移支付的项目设置。财政部门应整合投向相近、零星分散的专项转移支付;将各年度数额相对固定的专项转移支付,归并到财政体制补助中;新增专项转移支付应投入到利民实事的项目范围之中,重点向特困县特困村倾斜。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审批程序,提高资金配置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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