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因此,对投资双方而言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扣缴问题。即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 案例: 某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24/4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