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6000(元)   股东丙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0×20%×20%=24000(元)   上述税款由派发红股的a公司代扣代缴。   案例:   一家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3人(均为自然人),每人1000万元,三年后,另一股东投入2000万元参股,参股时增注册资本1000万,资本公积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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