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位”的现象。严格来说财政监督的客体和范围主要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涉及的财政收支活动。主要是财政部门日常的财政监督管理,包括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国有财产监督等。而监督财政的范围和客体主要是指对政府财政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计划、财政结算计划,政府的各项支出等方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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