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时,只要筹资是夫妻双方同意,与“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就没有任何关联,即使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笔者认为:应当把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由现行的以负债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转变为是否是为妻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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