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家庭作为义务主体,夫妻二人对家庭这个合伙组织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夫妻双方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债务的处理应视为一种约定。这种约定在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不具有拘束力,法院的判决效力也仅限于夫妻双方,所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持协议或法院判决对抗债权的诉讼请求是缺乏依据的。但这种观点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过(16/2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