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希望不仅仅是为消费地政府争取权益,而且希望能成为斩断偷税猖獗的利剑。作者提出:用这5%的份额作为消费税,根据企业进销商品,建立企业消费税库存,以企业消费税库存变化为税收征收依据。零售阶段实行固定税率商品成本价外税,替代发票征收管理,发票只在生产环节使用。 这个方式是否可行?是否有必要?现在我们就开始对这个问题的(5/4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