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65 000元购入的固定资产,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为60 000元;销售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40 800元。计算2009年12月其应纳增值税额。 应纳税额=60 000 ÷(1+3%)×2%+40 800÷(1+3%) ×(14/1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