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文件,在2002年1月1日以后,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其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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