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也是按照含税价计提的,因而计算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首先应把净值112万元换算成不含税价,即9577(=112÷117)万元,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9577×17%=1628(万元)。也就是对累计折旧部分不实施追溯调整,只是计算当
(16/24)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