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本文所述“旧货”是指增值税配套法规中提及的使用过(包括自己使用过和进入二次流通领域)的固定资产及其他物品,并非财税[2009]9号文对旧货的特定概念。 ◎销旧货增值税政策的三大变化 第一,取消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减免优惠,扩大了征收范围。 增(3/1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