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 其次,2006年修订后证券法已经将政府债券纳入到证券法的规制范围内,但毕竟政府债券与股票﹑公司债券等公司证券等存在着差别,主要体现在:第一,发行主体不同。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是国家的代表,而公司证券的代表是公司。第二,两者的性质不同,国家发行政府债券是一种宏观经济行为。而发行公司债券是仅仅是一种微观经济(9/2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