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有效地监督,很容易会滋生贪污腐败的问题,所以仅仅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依靠政府机关对其进行管理是不够的,应当在《国债法》中明确对于国债市场的监督也是其调整对象,并规定完善的监管制度。所以综上所述,《国债法》的调整对象应当表述为:国债发行关系、国债使用关系、国债偿还关系、国债监督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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