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初步建议  (一)立法宗旨  立法宗旨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取向和立法目的,每部法律都应当有其独特的立法目的,1992年的《国库券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筹集社会资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例”,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完善,对于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对于公众债务人权益的保护也应当被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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