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学习兴趣,克服其依赖、懒惰心理,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1.2.2 评价方法 课程进行过程中由授课教师、带教教师、学习组长进行形成性考核,包括出勤、课上表现、实验操作、处方分析、阶段性考核、见习表现、实习表现等,突出职业行动、专业内容、职业情感、关键能力的综合评价;课程结束后由未授课的4名专职教师负责对学生进(16/3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