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视。为今之计,就是不仅要从根本上克服这种管理方式,还要从实际执行过程中有自觉观念,并加以外在的约束和管制。  综上,在城市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国家应建设较为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并通过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建设提升政府在城市公共管理的危机应对能力,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可能带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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