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处,但是为何不预防着呢?很多公共危机都是可以从国家体制到下面执法人员执行的过程中予以避免的,当真只能任其发生吗?对于如何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首先靠国家政策的辅佐,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相信大家都明白,就是政府肩负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了,要想执行强监督有力,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机关或者规章来约束,现今纪律检查委员会倒是不错的(14/1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