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的涉勘企业。 再次,勘查权益的相关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滞后,法规政策的透明性、稳定性未满足商业性投资需求。技术方面,专业性中介组织与市场未完全发育,数量少且不规范,因此无法确保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也不能更好地实现矿业的权融资。 二、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相关配套措施的构建 针对上(7/1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