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统领村级档案工作的领导地位,推动村级档案工作开展   区(县)委、区(县)政府统领村级档案工作的开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区(县)委、区(县)政府要充分发挥指挥优势,将村级档案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使档案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成立区(县)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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