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路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回顾 建国初期,公路建设由中央和地方分工负责,中央政府负责国家干线公路的规划与修建,地方政府负责本区域公路的规划和修建。1958年,中央政府决定,除国防公路仍由中央政府专款投资建设外,将其他公路的建设与管理权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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