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人调整后作为合同签订依据,一次包死。非设计变更在实际施工时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不予调整。”通过这样的条款,可以有效防止投标人报高价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 (三)规避不平衡报价 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投标单位在投标总报价确定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各项目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和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14/2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