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针对目前设计人员经济观念淡薄、设计变更快的现状,应在设计合同经济条款上,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如设计变更费超出施工合同价的某一比例(如3%)时,则扣罚一定比例的设计费。采取一定的约束力是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控制的一种举措。 2.3 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招标(14/23)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