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司是政府机构,而另外两个相对而言是民间组织。可以说整个準则的制定过程几乎是由政府主导的,这有利于加强审计準则的权威性,也对公众和投资者的利益的保护比较有利,同时也因为有了相关专家的参与,所以对于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利用也比较充分合理。与之完全不同的是,《内部审计準则》就是所谓的“民间準则”,在整个制定过程中并没有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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