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和企业的管理层保持良好的关系以获取更充分的信息,但是这样就丧失了独立性,对于审计报告的发表十分不利。 除此之外,《内部审计準则》对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的定义十分模糊,在《第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準则》第二章第四条中描述的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内部审计人员”,而内部审计在我国只有内审员资格证,这个证是不用考试(14/22)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