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我国所关注的削价竞争或压价竞争行为与之有明显的不同:(1)关注期间不同。低价揽客行为不仅关注业务承接的初期,还关注以后各期,而削价竞争和压价竞争仅着眼于业务承接的当期。(2)评判标準不同。低价揽客行为以是否低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水平或审计成本来界定,而削价竞争和压价竞争行为则是以是否低于竞争对手或相关部门规定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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