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重要原因。作为核心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过程中偏差较大。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一些项目法人组建过程中不规范,因为行政管理体制原因,有的甚至根本没有组建项目法人,造成责任不明,随之而来暴露出“先上车后买票”、“拍胸脯工程”、“献礼工程”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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