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指导和议事机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证券监管机构、人民银行、税务机关、工商机关等部门的主管负责人组成,财政部门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在财政部门设置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交换、沟通和协调行业监管信息,共同开展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违法造假(27/3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