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务拓展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独立性。一方面,中注协应在我国2010年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基础上完善具体业务对独立性的运用及防范相关法律制度,增强独立性及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可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披露制度,以增强外在独立性。同时可以建立类似于证券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大型集团、国有企业的相关服务由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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