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审单位的内控体系尚在建设之中。 再如,国外有众多有关信息化的法规为 isaca等体系做支撑,而我国尚缺[11]。 类似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持续创新。 为了实现“持续创新”,我国有必要为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制定与组织设立专门的机构,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增强准则制定的必要的动力机制,(36/52)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