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单位透露其已获悉的工程标的等重要信息;三是,内外勾结,表现为内外部机构人员相互串通,如共同编造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等。基建项目中的舞弊手段可能多种多样,但通常在形式上却较难以发现漏洞,有“规范”的程序、“规范”的操作、“规范”的合同,但在这些“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下其实隐藏着违法舞弊的事实。揭露舞弊行为,是基建内部
(8/17)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