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行为。舞弊行为根据不同的行为主体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内部舞弊,即内部机构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便利或所获悉的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如在材料采购、合同订立中收回扣、佣金等商业贿赂行为;二是,外部舞弊,即与基建项目有关的外部机构人员利用工作职务的便利或所获悉的信息非法获利,比如代理招标机构或受托委托编制招标文书机构人员向参与投
(7/17)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