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专项资金扶持期为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2012年专项资金扶持期为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若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可直接确定为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或亏损,计入营业外收入,不会产生递延收益。但企业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却需要进行具体分析:该项接受补助资产是否已经完工并投入使(21/3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