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控制、共同控制和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为目的(1)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2) 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3)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4) 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12/3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