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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质主义的探讨分析
   一、克里普克的本质主义
    1、克里普克的必然真
    现代本质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是克里普克,他认为不仅存在有必然真,而且更重要的是认为存在有关于对象的必然真。
    克里普克提出的存在有关于对象的必然真主要是指同一陈述是必然真的,即“专名之间的同一陈述”。他写道:“如果它们本来就是真的,那么它们就不得不是必然的。”这包括形如“x是x”的形式(例如“克里普克是克里普克”),而且也包括形如“x是y”这样的形式(例如“暮星”是“晨星”)。
    2、什么是本质主义
    “本质主义”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含义:
    (1)含义1(非分析的)
    “本质主义”的第一层含义是非分析的即存在有必然的真,它的真不依赖于句子(或命题)是分析的。
    (2)含义2(不是语词的含义)
    本质主义的第二层含义是它不是指语词的含义而是指存在有必然真,它的真是指这个世界存在的方式或者这个世界不得不是什么。
    (3)含义3
    本质主义的第三层含义是指存在有关于客体或者对象的必然真。Www.11665.cOm蒯因说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是“关于某个对象的一些属性的理论,可能被认为是对象的本质”。“本质主义”在第三层含义上至少包括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客体(3a)
    存在有关于客体或对象的必然的真,这不依赖于如何对它进行指派真值。简单地说,和蒯因的必然性论证相对,存在有一种必然真的类型陈述,过去常常用这种独立的句子来表达它们,也就是说,即使存在这样的句子能够用来表达它们的含义也不能保证它们的真值。如果它被看作是这种类型陈述,存在的问题是这些类型陈述能被分析命题所表达,那么在这层含义(3a)上有些人可能是本质主义者,但在第1层或第2层含义上就不是——但是相反,一个协定论者也就是坚持所有必然真(必然真的这种类型陈述)的人把它们的真归因于这个所给的句子的含义是分析的或者是这个语词的含义。
    “客体”和“对象”这两个语词是非常模糊的,并且本质主义在第3a层的含义上很容易混淆两个不同的观点,这里把它区分为第3b层含义。
    第二,第3b层含义(殊像particulars)
    本质主义在第3b层含义上主张存在有关于殊像的必然真,殊像被看作是“对象”的范例(典型的对象)和在现实世界上关于对象的最简单的描述。实证主义者认为允许存在有关于开放类的殊像的必然的真,他们认为关于殊像的非限制的一般性命题(所有的xs如何表达无论何时何地都是y,其中xs可能存在)可以是分析的,或者换句话说,这种形式的命题或者陈述能被看作是必然的真,而不必和存在有本质主义的第l或第2层含义相同。但是,我们可能更适合称这些命题或陈述是关于对象的种类的陈述,而这层含义上的本质主义指的就是第3b层含义上的本质主义,即存在有关于个体殊像的必然真。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可能非常轻易地被看作是在第3a层含义上的一个本质主义者,而不被看作是在第3b层含义上的本质主义者,即坚持存在有关于对象的必然真而不是关于个体的殊像的必然真。
    3、克里普克弱化的“必然真”的含义
    在克里普克早期的工作中,他重新定义的“必然真”是这样的:
    在此,让我们给必然性一个弱的解释。如果无论什么时间我所提及的在此时此刻存在的对象,那么我们能把一个陈述看作是必然的,这个陈述应该是真的。
    即使存在有能够说明它可能不是真的语境,像当“在此时此刻提及的这个对象”确实不存在的时候,那么在这个定义下一个陈述也能被看作是“必然真的”。并且在旧的含义上“真的,无论如何都是真的”这个陈述也被包括在“必然真”的含义之内。有时存在有更弱的关于“必然真的”概念:即如果它是真的话,那么同一陈述被认为是必然的。
    4、在什么含义上克里普克是一个本质主义者
    在哪一层含义上克里普克是一个本质主义者的问题是很复杂的,事实上他不仅重新定义了“必然真”,而且根据这个事实,他的关于陈述的观点好像有两种不同的辩护,特别是同一陈述,他所认为的“必然真”在他定义的“必然真的”含义上是“必然真的”。
    (1)克里普克的旧-式定义的辩护
    一个辩护是每一个真的同一陈述都把它的真归因于自明的真是“是什么,就是什么”或者“每一个对象都是它所是的并且不是其它的对象”。
    (2)克里普克的新-式定义的辩护
    首先应该回顾一下克里普克介绍的他的像“两个专名之间”的同一陈述是必然的这一类陈述。可能也已经注意到,他的观点好像没有考虑到蒯因的必然性论证,这使得他有这样的观点,任何由一个必然指称它的词语所指称的对象,也可以由一个不必然指称它的不同的词组所指称。一个显著的推论是,凡由一个“两个专名之间的同一陈述”说的,也可以这样来重新表示,其中相同的对象可以用不是专名的词组来指称。因此“在专名之间的同一陈述”被假定为是必然的,当相同的对象没有使用专名来指称时,它们所表达的真理(克里普克主张应该是关于对象的必然真的表达)应该被看作并非所有的都是必然真的。从表面上看,也就是说,至少,甚至在克里普克弱的含义上,他关于同一陈述是必然的主张也是复杂的。
    克里普克似乎根据语句不包含严格的指示词来处理类型陈述的表达,不同于用严格的指示词作为检测必然真或者其它真理的标准。由这种语句表示的类型陈述如果为真,那么就必然为真。所有关于殊像以及非殊像的陈述,可以用在“是”的每一边放相同的严格指示词(对象的名称)来表示。这样,例如,“克里普克是《命名和必然性》的作者”,可以解释为“克里普克是克里普克”。在这种方式下,所有的真的同一陈述都可以算作是克里普克所定义的“必然”含义下的必然真。
    (3)克里普克意义的“必然为真”和本质主义
    如果我们接受克里普克重新定义的“必然真”,那么他的主张在第3a和3b的含义上是本质主义的:在这层含义上,他提出的必然真既是关于对象的,也包括殊像。在第1层含义上他的观点也是本质主义的:他的必然真已经超出了真除了能够被分析命题所表达之外,还能被像“克里普克是克里普克”这样的形式所表达(它们的含义迫使它们并非在所有的语境中都表达真,而是仅当“这个在此时此刻被提及的对象存在”时才表达真)。在第2层含义的说法上能否把克里普克看作是一个本质主义者并不是很清楚的,因为似乎好像是他把形如两个专名之间的同一陈述归类为在他所定义的必然为真的理由是,语词的意义就是一个特定种类的意义。即那种只要被提及的对象在此时此刻存在,它就必定表达一个真理。
    依这种观点看,对待“克里普克是克里普克”这样的句子或命题是它表达了一个必然真的类型陈述的理由似乎是由于这个句子或命题“克里普克是克里普克”必须表达一个真的陈述,由于它提供了一个“这个在此时此刻提及的对象存在”,也就是“克里普克”已经有了一个指称并且这个指称存在。
    (4)必然为真和克里普克的本质主义
    克里普克在旧的必然真的含义(即真无论如何都真)上是否是一个本质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太明确的,因为这不是他所考虑的问题。但是,在“真无论如何都是真”的含义上,包含关于个体殊像的陈述被看是必然真的,他并没有提供一个合理的论证;并且在他的旧的含义上似乎把不必然为真的陈述(同样的关于殊像的陈述)也当作是必然真的,克里普克扩大了“必然真的”意义。我们或许可以推断出,克里普克没有把在他的第3b层含义上(殊像)是真的,就是必然真的的本质主义看作是在他早期的“必然真的”含义上也成立。我们不能合理地猜测,他是否相信用这个旧式意义上的必然真依据分析句子或语词的意义。也就是说,他是否相信第1层含义(不是分析的)或者在第2层含义上(不是语词的含义)的本质主义在他的情况中是正确的。

    二、协定论的修正
    1、对“分析的”和“必然真”之间的关系的修正
    我们已经看到被实证主义者发展了的协定论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关于指称的新的工作也证明了任何类型陈述都能用非分析的命题来表达。为了保留有一类是以分析命题定义成的必然真,因此必须把它们从这些类型陈述中区别开来,即有些能被一个分析命题所表达(如一个语句含有一个意义迫使它总是表达真的语句)。因此,和蒯因的必然性论证的前提相反,并不是所有的陈述,而仅是这些在通常意义上被认为是必然真的陈述,才能被一个分析的命题所表达。因此必然为真的类型陈述和分析命题关系的这个修正,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并且可接受的方法来把有意义的记号陈述,区分为表达必然真的类型陈述和这些不能表达必然真的类型陈述。
    这样,可以将记号陈述句分成没有意义的、有意义的以及分成命题的,也就是具有相同和不相同意义的字词制造者,也应该可以把这些分成含有一个意义使它们在所有的语境中都表达真的(分析命题)和这些可能不表达真的(非分析命题)。所有的前者(分析命题)应该都表达必然真,因而任何这样的记号句子——即可以获知它表示与由字词制造者认为是分析的任何命题所表示的相同的类型陈述——也可以用来表达必然真。
    必然真的这种处理,在这一意义上被认为是协定论者,即所有的必然真的真理是受字词意义/语句的分析性支配的。并且它们中没有一个说的是关于“世界里的对象”的。因为与传统上的约定主义相对的“本质主义”,有时候是可以以这些意义的约定主义相容的方式来定义的,因此这个所谓的“修正的约定主义”的说法,不能被认为是在“本质主义”这个词项的每一层含义上都是非本质主义的。
    已经提到的克里普克的观点,一般被看作是本质主义的,可能在第二层含义(不是语词的意义)上被看作是非本质主义的,但他包括了一些不同的必然真的类型陈述的真值范围超出通常使用的范围。这是由一个经过仔细考虑的把“必然真的”意义“弱化”达成的,因此一个陈述所讲到的对象可能不存在,此时也不能把它们从“必然真的”这一类陈述中排除出去。这种新的规则是关于同一殊像的陈述。在这一新的意义上辨别必然真的方法,是看只要被涉及到的对象存在的话,仅只包含严格指示词的用来表示它们的语句,是否具有一个意义使得它们不得不表达真。
    克里普克留下了一个开放的问题,通过改变“必然真的”意义这个方法来达到我们所需要的目的。应该保留传统的“必然真的”含义,由此它意味着“真无论如何都真”,并且要求由一个含有一个意义促使它在所有语境中都是不得不表达真,这样的语句就是“分析命题”。
    2、对“综合的”修正
    对“分析的”和“必然真”之间的关系的修正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必然真的陈述可能由一个非分析的命题来表达,并且有这样的问题产生,即这些非分析的命题是否应该被称作“综合的”。
    在实证主义者的协定论全盛时期,在相信所有有意义的命题要么是分析的-必然真的-先验的,要么是综合的-偶然的-经验的,“综合命题”被处理为:
    a、那些不是分析的有意义的命题。
    b、偶然命题/陈述。
    像“当前行星的数目大于7”这个命题,不是分析的(它的意义不能迫使它不得不表达真),但是它却表达必然而非偶然的陈述。如果这个数目是9,因而它所表达的陈述就和“9大于7”所表达的是相同类型的陈述,则它就表达了一个必然的真。如果该数字是5,则它将表达一个必然为假的陈述。如果这一类命题被归为“综合的”,那么“偶然”和“综合”之间的传统联系就消失了:这样我们就会有表示必然的而非偶然的“综合”命题。其它的方法就是把这种命题分为不是综合的,因为它们不表达偶然陈述。
    在这种情况下,有既非分析又非综合的有意义的命题,而所有(有意义)命题的“分析的”和“综合的纯实证论的区分就崩溃了”。这些词语仍然彼此相斥(没有含单一意义的语句,可以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但是它们并不穷尽(有意义的)命题。
    因此在处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使用“非分析的”词项,这样似乎是明智的,即用它来指称不是分析的(有意义的)命题,而把“综合的”保留给这样的命题的子类,即其意义使得它们表达(或者仅表达)一个偶然的陈述,即其真值依赖于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的陈述。这个原来被实证主义者简单化的协定论不能在这些情况下被保存,因为它否定了这个被指称研究者所介绍的复杂性,并且,随着这个研究工作的深入,命题可能会有更精致更复杂的分类,而不仅仅只分为令人误解的“分析的”和“综合的”。
    三、评价本质主义
    克里普克认为,事物的属性有本质属性与偶有属性之分,对于如何区分事物的本质属性,他提出了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一个个体的起源(或它用以构成的材料)对于该个体是本质的。他指出:“一个对象的起源对于这个对象来说是本质的”,“制造一个对象的物质对于这个对象来说也是本质的”。二是认为一类个体的本质是那个种类里的一切个体所具有的内在本质,它使得那个种类的成员资格在本质上依赖于具有这种适当的内在结构。他指出:“一般来说,科学试图通过研究某一种类的某些基本的结构特征来寻找该种类的本性,从而找到该种类哲学意义上的本质。”[1]97-105
    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在跨越不同的世界从而需要进行识别时,对于个体,我们考察其起源或其构成材料,对于种类,我们考察其内在结构,这样就能确定其本质,从而通过本质辨识跨界中的个体是否是同一个体。应该说借助于本质主义,克里普克较好地解决了跨界个体的同一及识别问题。
    对于本质主义,哲学家奎因是拒斥的,奎因拒斥本质主义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所谓的“数学家的骑车人的悖论”:数学家必然地是有推理能力的,而并非必然地是有两条腿的;骑车人必然地是有两条腿的,而并非必然地是有推理能力的;对一个既嗜好数学又嗜好骑车的个体,相对于嗜好数学而言,有推理能力是本质,相对于嗜好骑车而言,有推理能力则是偶性。这就是说,对作为数学家的骑车人而言,有推理能力既是本质又是偶性;同理,有两条腿既是偶性又是本质[1]112。可以看出,奎因的观点是,所谓事物或对象的“本质”或“本质属性”都是相对的,个体必然具有的“本质属性”是不存在的,既然事物或对象的“本质”或“本质属性”不存在,当然也就应该拒斥本质主义。
    奎因看到了事物或对象本质或本质属性的相对性、不确定性,这是有一定道理的,确实,某一特定对象的本质或本质属性并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而是相对的,同时,对象或事物的本质或本质属性也并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样化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否定事物或对象具有本质或本质属性。此外,事物或对象有没有本质或本质属性与我们能否正确认识事物或对象的本质或本质属性是两回事,不能因为事物或对象的本质与本质属性具有相对性、多样性而难以认识,就否定事物或对象具有本质或本质属性。
    事物或对象的本质或本质属性是具体的,从绝对的角度看,对于克里普克的观点,即个体的起源或构成材料、种类里的一切个体所共有的内在结构就是其本质,从相对的角度看,在不同的语境下,对同一事物或对象可能有不同方面的省视,从而有不同语境下的本质或本质属性。所以,对象的本质或本质属性并非唯一的,而可以是多样的。我们确定对象的本质或本质属性的目的是为了进行跨界区别对象,这个本质只要能将该个体和其它的个体区别开来,使其成为其是的对象,就像给商品贴上一个标签一样,标签并不是对象,而是为了将该对象和其它对象区别开来,我们购买商品的时候,购买的是商品,而标签就是为了识别该对象,至于该标签和对象的本质是否相符,这似乎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它符合我们的需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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