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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倒计时

劳教倒计时

  “改革方案仍然在研究制定中,一旦有了结果,我们就会向媒体公布。”2013年1月14日,中央政法委宣教室电话回复《财经》记者。
  一周前的1月7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会议上宣布,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是2013年政法工作会议的重点之一。更早的去年10月9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可以预期的是,今年‘两会’期间,如何改革劳教制度将会有一个大讨论乃至定调。”一位接近中央政法委的人士称,替代制度已在酝酿,但决定权是否交由法院仍是争议的焦点。
  与上层改革呼应的,是律师、学者、媒体与劳教受害者在2012年间掀起的“反劳教”浪潮。从2012年6月29日重庆方洪(网名“方竹笋”)案胜诉始,到湖南唐慧案,再到大学生村官任建宇案,劳教制度暴露出程序随意、范围过大、违宪违法等问题,终成众矢之的,原本态度暧昧的当局也不得不明确表态推动劳教制度的改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革。
  其间,尤其是薄熙来、王立军主政下的重庆,警方滥用劳教,因言论被劳教者众,经华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浦志强等人的努力使之一一曝光,渐成舆论洪流。这些个案中被滥用的权力,消弭了劳教制度最后的生存基础。
  改革后,劳教所的人财事如何改变,有待方案细化;而重庆方面暴露出的劳教所企业化运作中的暗流、失范等问题,似乎不能仅仅归结于劳教。WWW.11665.cOM
  重庆稻草
  2012年12月28日,任建宇案于重庆市高级法院二审开庭,除了代理律师浦志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利平,法庭内外还聚集了数家媒体和大量曾经被劳教的人员,包括方洪、黄成城、彭洪。尽管多数人没能获得旁听的席位,他们仍然通过微博等方式,对外直播了庭审前后的每一个细节。
  这是浦志强第八次为了劳教的案子来到重庆,他代理的这些案子均是法律援助,不仅不收律师费用,甚至还为当事人支付食宿费用。他说,之所以关注劳教,主要是过去几年里,重庆出现了大量因言获罪的案例。此前多年,浦志强一直把涉及言论自由的案件作为自己关注的重点。
  2012年5月,当甫出囹圄的重庆市民方洪通过微博联系上浦志强,他已经注意到,在重庆,劳动教养是打压言论自由的主要方式之一。因为批评薄熙来和王立军,方洪被处劳教两年。浦志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方洪提供代理,出乎意料地成了。浦志强认为,这与重庆市三中院行政庭庭长杨煜的个人态度有很大关系。此前,杨煜曾经判决因发帖被劳教的龚汉周胜诉(相关报道见《财经》2012年第21期“二次劳教”)。
  “如果不是杨煜的态度,立案都相当困难,别提打赢官司了。”浦志强说。
  当年6月29日,方洪案一审胜诉。以杨煜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判决重庆市劳教委行政决定违法,予以撤销。这引发了重庆劳教人员的翻案潮。因为在微博上评点时事而被劳教的彭水大学生村官任建宇,是方洪在重庆涪陵劳动教养戒毒所里的“同学”。通过方洪,任建宇和其他不服的被劳教者,相继接触了浦志强,由后者代理起诉。经过浦志强的曝光,任建宇成为重庆以劳教钳制言论的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媒体人何三畏等加入,让律师和众多受害者感受到了舆论的支持,他们很快在微博上形成浩大的“反劳教”声势,任建宇、方洪这些被劳教者获得了广泛同情。
  同样是在重庆市三中院,任建宇也得以立案。而浦志强代理的其他案件,如龚汉周案、戴月权案、黄成城案,在重庆其他中级法院起诉,未能立案。
  但也是杨煜作为审判长,以任建宇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判决其败诉。2012年12月28日,重庆高院庭审维持了这一判决。对此,浦志强援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称,任建宇被羁押期限不能算在起诉期限内。
  事实上,被劳教期间提起行政诉讼非常困难,如果没有外界的援助,在立案环节都无法过关。黄成城案可谓一个注脚:因网络言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黄成城被重庆警方劳教。他的姐姐黄海燕随后多次向法院起诉,未被受理;向劳教委申请复议,也被维持;向劳教局申请所外执行,没能通过。经浦志强帮助,虽然未获法院立案,但黄成城的劳教决定很快被重庆市劳教所撤销。
  即使任建宇二审败诉,仍有被劳教人员源源不断来找他。1月初,当任建宇拿到二审判决后,家住重庆永川的被劳教者王刚来找他。王刚因沿着高速公路刷出要求时任重庆市委的主要领导下台的标语被劳教两年。和其他人一样,他也希望自己的案子得到纠正。
  改革两难
  重庆的诸多案件,最终成为压倒劳教制度的

稻草。而劳教制度非改不可,早已是学界共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崔敏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劳教屡被滥用,早应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介绍,部分实务部门感觉彻底废除劳教对治安管理不利,希望予以保留。因此,改革而不废除,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
  在不完全废除劳教的前提下,目前改革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谁来决定”,是否要交给法院实现“司法化”;二是如何执行,是按照治安管理模式处罚,还是纳入刑罚体系,或是引入西方的保安处分等。
  其中,“谁来决定”是核心,要义是将决定权从公安机关拿走。
  这从久拖不决的《违法行为矫治法》的争议可见一斑。对于立法部门而言,设计该法之目的就是取代劳教制度。早在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违法行为矫治法进入立法计划,但由于争议不绝,至今未能进入审议程序。
  崔敏介绍,早在2005年《违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法行为矫治法》草案起草阶段,他曾多次参与立法部门组织的研讨会。草案将劳动教养改名为“教育矫治”,强调矫治时间不应超过一年半,矫治场所不应设置铁窗和铁门,不得强制连续劳动,设立独立的裁决机构,完善救济手段。但谁来做出矫治决定争议很大。“公安部门不想放权,法院和检察院又不想介入,法院人少、案多,审判压力大不愿接过这个烫手的山芋。在这一核心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草案搁置。”

  在崔敏看来,如果改革后劳教的决定权继续留在公安,或者决定权名义上属于违法行为矫正委员会,但该委员会审批机关设在公安内部,那就和现行劳教制度相比变化不大,可谓换汤不换药。
  此前的改革方案正是以“换汤不换药”的思路进行。2011年,最高法院等十家机构印发《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南京、兰州、郑州、济南四城市被列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试点地区,改革后的决定机关——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仍由公安部门主导。
  如2011年11月8日南京市政府成立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南京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妇联等机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由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陈光中说,改革的底线是公安机关交出决定权。“这次公安机关必须放弃决定权,否则就谈不上改革。”
  改革后如何执行的问题,则应依劳教对象不同而别。据司法部劳教局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共有劳动教养管理所350个,在所劳教人员16万人。其中除了犯有盗窃、诈骗、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人,主要是有重复卖淫、嫖娼和重复吸毒等违法行为的人。
  目前,针对吸毒人员已有《戒毒条例》予以规范;引起舆论反弹的涉及上访、言论的劳教,应被严格限制乃至取消;其余盗窃、卖淫等行为,可依轻重,分别由治安管理(或者改革后的违法矫治)和刑法规范。
  但目前被劳教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邪教分子”。如何处理这部分人群,则是摆在改革者案头的一道难题。来自司法部的政策研究者认为,这部分人群的存在,可能是劳教制度无法被完全废除的原因。
  久铸集团模式
  改革劳教制度,还要处理现在劳教所的人员、经费和企业等问题。改革后,劳教所是否取消,干警如何安置,下属企业如何处理,都应仔细考虑。
  根据《劳动教养实施条例》,劳动教养的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属于公共安全支出项之下,而人员则属于司法行政编制。就这两部分而言,其与监狱系统接近,或可合并。但劳教系统的企业何去何从,则一时难解。
  以重庆为例,根据2000年8月“三定”方案,重庆市劳教局机关共8个职能处室,政法专项编制为60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正副处长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书记1名)。此外,目前其辖下有9个劳动教养所,每个所配有相当数量的干警。
  其经费来源主要是预算。据法制网报道,2011年重庆劳教局落实预算经费2.87亿元,同比增长21%;落实专项经费6129万元,同比增长25%。据有关人士透露,预算中有一部分来自劳教所自身的非税收收入,但由于无需审计,劳教所的非税收收入未完全列入预算。
  所谓非税收收入,包括劳动补偿费收入、固定资产临时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其中所谓劳动补偿费收入是大头,这是以劳教系统的企业为主体得到的。
  重庆被劳教的人士对这些企业都印象深刻。2011年8月,当方洪认识任建宇时,两个人都在为太极集团藿香正气水包装吸管。这是在重庆市涪陵劳动教养戒毒所,也是重庆最大的劳教所之一。当时,这里共有四个大队,每个大队有两个中队,每个中队有120人-140人不等。“任建宇来的时候,正是被劳教人数最多的时候,所里都住不下。”方洪说。
  此前一年,涪陵劳教所出资成立了重庆渝鼎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渝鼎工贸),该公司注册资本13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纤维制品、皮毛制品、汽车零部件等。
  但这其实是一家人力发包公司,其对外和众多企业签署合同,按人头或者计件收费。太极集团是这家公司最大的客户之一,目前所知的另外一大客户则是重庆秦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秦川实业)。黄成城所在的北碚劳动教养所,也接过秦川实业的单子。
  渝鼎工贸是2008年以后重庆市劳教系统企业化运作的一部分。2008年,重庆市政府批准设立重庆久铸集团,以便对全市劳教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营运,渝鼎工贸亦成为其下属公司。
  久铸集团正式成立于2009年,经过唯一股东重庆市劳教局的五次出资,注册资本经五次缴纳,达到5000万元。该集团董事长则由重庆市劳教局前任局长涂德语担任,其以开会为由婉拒了《财经》记者的采访要求。
  除了渝鼎工贸,久铸集团旗下还有大量的子公司(见附表),相继成立于2009年或2010年,分别属于不同的劳教所,其经营项目与久铸集团相似。
  这些公司的主要对外输出项目,其实是被劳教人员的劳动力。在北碚劳教所劳动的黄成城,曾经给秦川实业做了很久的线束(用于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据

他了解,每个线束单价为7元-15元,每月工作额大约在830元-900元。但北碚所给他们发的劳动报酬只有10元-80元。按规定,劳教分子要学习半天劳动半天,但实际上劳动时间很长,而且经常加班。无论工作时间多长,北碚所的劳动记录上往往只写上七个小时,以免违规。
  接近重庆市公安局法制处的人士称,在2000年到2007年间,重庆市每年劳教人数在5000人左右。但2007年后,数量大幅上涨。如2009年的一次治安综合整治行动,两个月内至少1000人被劳教。
  但2012年,被劳教人数急剧下降。任建宇于2012年11月19日出劳教所时,其所在大队已缩编,只有一个中队,仍保留120人左右规模,以便维持一条生产线。接近久铸集团的人士称,其业务在2012年不断萎缩,只能接到一些小公司的单子。
  久铸集团模式并非重庆特例,不少省市有类似集团公司的存在。而且,这些企业的发展获得部门利益的保护。
  根据司法部2001年印发的《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办法》,劳教企业的发展应获得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扶持,落实国家对监狱、劳教生产企业在财政、税收、投资、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另据财政部2004年《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包括久铸集团在内的这些劳教企业,无需实行年度会计审计制度。与之有同等待遇的,包括部分军工企业、监狱企业、边境农场和农垦企业等。
  以上规定意味着,久铸集团的财务不但无需会计师审计,而且还享有财政、税收等种种优惠,其收入的具体流向,至今仍在黑洞之中。
  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即禁止党政机关办企业。尽管监狱和劳教系统由于情形特殊,所办企业延续至今,但始终面临着合法性质疑。因此,启动劳教制度改革后,如何规范这类特殊国企,改革其工作制度、收支管理,仍有待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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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徐潜川 [标签: 计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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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教制度走向
    “劳教制度不能简单废除”
    劳教制度停用之后
    劳教制度改革诠释“实干兴邦”
    “劳教改革方向应当是保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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