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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 对离异家庭初中生开展有效的教育
内容提要:父母离异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了一定的伤害,离婚率的上升给学校教育增添了新的课题。帮助离异家庭的孩子走出困境,是学校教育不可忽视的责任。本文通过调查和分析离异家庭孩子的心理状况、行为表现,提出了家庭教育的建议和学校帮助离异家庭子女的方法,以及家校合作的措施。
  关键词:离异 初中生 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家校合作 引导
  
  家,一个可以使孩子拥有安全感、归属感和爱的地方,它是孩子成长的最重要的场所,许多心理学家指出:和睦、温暖、健全的家庭是保证孩子人格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家庭的破裂、残缺往往会使孩子过早地品尝到人生的不幸,从而比一般的学生容易产生不良情绪和社会适应性障碍。
  
  一、离异家庭子女的现状   
  随着社会变迁和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外来文化的渗透、影响,我国国民固有的婚姻伦理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这种反传统的新潮思想日益得到社会人士的认可,从而使离婚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据有关方面统计,1979年我国内地的离婚率仅为3%,而现在已上升到13%,且67%的离异家庭有子女,其中,年龄在40岁左右,孩子在15岁上下的中年夫妻离婚占82%。这就是说,离异家庭的子女大都正值受义务教育时期,更是集中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教育阶段。2003学年至2005学年,我校曾对742名初三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初一时离异家庭学生有18人,到初中毕业时增加到35人。生活在离异家庭的子女,他们面临着亲情残缺或教养失衡问题,同时这些孩子由于突然遭受到家庭变故的影响及父母单方面的遗弃,加之家长的心情、素质的局限,家庭教育残缺和方法简单,使孩子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孩子的行为习惯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培养。wwW.11665.coM这给学校教育增添了新的课题,带来了严峻挑战。如何了解、掌握这部分孩子的心态,帮助他们适应父母离异的生活,平衡他们的心理,这是当今学校教育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离异家庭子女教育——家庭篇   
  (一)父母离异对子女身心的影响
  父母离异不只是离异的当事人受到困扰,孩子是父母离婚大战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在生理、心理、学习等方面都受到干扰和影响,从而产生了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情绪情感障碍
  由于离异家庭子女对父母离婚的不理解和长期郁结在内心的对一方父母的怨恨,使他们的情绪很不稳定,往往一触即发,主要表现为发脾气、摔东西、不愿意与人交往、睡眠不安稳、亲子之间冲突加剧等。而出现情绪问题的诱因也往往只是一些生活琐事。
  2.适应性差
  父母离异后,孩子随父亲或母亲过着单亲生活,他们很难适应家庭的这种突变,心理会处在一种严重的失衡状态,表现出极度的愤恨和绝望。有研究表明,家庭解体后,孩子都有一个较长时间的心理适应期,一般要经过2~3年或3~5年的时间。这一心理适应期大体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愤怒、痛苦阶段;盲目乐观阶段;流动、出走阶段;终日忙碌、闭门不出阶段;渴望、思索阶段;获得新生阶段。如果承担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离异后能够及时调整自己,尽快给孩子创设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孩子的适应期可以缩短。而如果承担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离异后不能很好地调整自己,经常表现出对离异对方的嫉恨、诅咒、情绪消沉、喜怒无常或借酒消愁等,那么他们的子女所遭受的心理折磨比夫妻当事人还要严重几倍。比如,有的孩子索性离家出走,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一般来说,夫妻离异后,失去父爱的男孩比女孩的心理创伤严重。他们失去了男性特有的教育影响,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甚至会延缓性别社会化的进程。
  3.性格缺陷
  离异家庭子女容易产生的性格缺陷主要有:
  (1)孤僻。心理学认为,人格异常的形成与恶劣环境有关,破裂家庭往往是其子女性格畸形发展的温床。因为,孩子在父母闹离婚的整个过程中,要经历三个痛苦的阶段。第一阶段,当父母向他们发出离婚的信号后,在情感上不肯接受这个事实,整日闷闷不乐,暗暗祈祷自己不会碰到这种不幸,希望父母能“回心转意”。第二阶段,在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往往是:以孩子当作要挟对方的筹码,(表面上)相互争夺孩子;或是当着孩子的面,把孩子推来攘去,谁也不要,视孩子为累赘。孩子目睹了这一切而怀着一种被羞辱和是多余的感觉,强化了他们的自卑自贱心理。第三阶段,在父母离婚以后,由于传统的婚姻观念的影响,他们总是觉得“父母离婚是件很羞耻的事情”。所以,他们害怕同学瞧不起他、嘲笑他,更不愿看到别人触“景”生情,背着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所以,离异家庭的学生,不喜欢参加班级和学校的集体活动,逐渐变得性情孤僻。同时,强烈的自卑感使离异家庭子女不愿与人结伴,不能自如地与他人交往,唯恐被他人轻视和排斥。当恐惧感超过亲近他人的欲望时,就会压抑自己的欲望,对他人采取冷漠的态度。为了避免孤独,他们往往在想象的世界中创造出一个“朋友”来,并把“他(她)”当成真实的朋友去对待。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的孩子,心中充满孤寂、愁苦与被遗弃的感觉,与外界环境就会越来越疏远。如果父母整天陷于“内战”,心绪烦乱,教育方式不当,或已重建家庭而放弃教育责任,对孩子放任自流,不管不顾,任其发展下去,孩子将会形成不合群、独来独往的孤僻性格。
  (2)怯懦。意志薄弱的离异家庭子女易形成怯懦性格。他们胆小怕事,容易屈从他人,无反抗精神,在困难面前惊惶失措,感情脆弱,经不住挫折和打击等。夫妻离异后,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对孩子管教严格,使孩子望而生畏,总是担心自己使父亲或母亲失望,时时体验着恐惧的情绪。此外,同伴的讥笑和轻视,也会使离异家庭子女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表现出抑郁和退缩。
  (3)粗暴。在不和睦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经常争吵、打闹,极易使子女产生冷酷、悲戚的心情,并由此导致惊慌、恐惧、心绪不定,长此下去,就会形成粗暴的性格。父母对孩子的体罚及攻击行为,易引起孩子对父母及社会的攻击和破坏,特别是那些父母另有新欢后被虐待、遗弃的子女更是如此,即所谓“暴力的结果必然产生暴力”。
  (4)逆反。面对家庭的破裂,他们认为自己的不幸遭遇是社会、父母、他人一手造成的。所以,在他们看来,什么事都不顺眼,什么人都不可相信,因而不愿接受教育。一次我跟一位离异家庭学生交谈时,他就直言:“最疼我、爱我的父母都在骗我,我还能相信谁?”还有一位学生,父母离异后,她随父亲生活,一次母亲来校看望她,顺便还带了两套新衣服,可是这位学生连母亲的面都不愿意见,还大声嚷嚷:“她不是我的母亲,她不配做我的母亲。”在这类学生心里,几乎已经没有了亲情,没有了信任。在这种状态下,对他们进行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一次一位班主任气愤地对我说起一件事:他发现班上有一位离异家庭的女生,有早恋苗头,批评了她几句,可她倒好,反而跟那男同学公开化了,连散步、在食堂吃饭都形影不离。他们不但不接受我的批评,反而向我示威。这就是典型的逆反心理。他们在扭曲了的心理支配下,往往明知故犯,逆其道而行之,你们“说是,是也不是”,你们“说不是,不是也是”,以此来发泄愤恨不平的情绪,达到心理平衡。
  4.学习困难
  离异家庭子女情绪的变化,必然会给学习带来困难,这是学习困难产生的内在因素;父母离异后,孩子多半无人管教,这是造成学习困难的外在因素。因此,大部分离异家庭子女在学习成绩上明显不如完整家庭的子女。
  经近几年的研究发现,离异家庭子女在学习上最突出的表现是:消沉厌学,缺乏上进心。离异家庭的孩子,随着父母的离婚,原先无忧无虑的生活也随之改变。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在父母面前撒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已成为过去,连句心里话也无处诉说。安逸的生活没有了,美好的憧憬消失了。这不能不让他们认同“没妈(爸)的孩子像根草”,这种消沉低迷的情绪使他们变得迷惘和不知所措。调查发现,这些学生在父母离婚后的学习状态与从前大不一样,上课时精神恍忽,注意力不集中,作业不能按时完成,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平时的行为习惯也大不如前,失去了往日的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积极向上的朝气。我校一位读初二的离异家庭学生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当我看到同学的家长雨天送伞(雨披)、冷天送衣的时候;当我看到别的孩子拉着父母的手逛公园、逛商店的时候;当我看到同学病了,其父母就会马上出现在身旁陪伴着的时候;当我看到……我的父母在哪里?我的委屈、我的孤独,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可以倾诉。”伤感与颓丧使得他们对学习、对生活失去兴趣,甚至因看不到前途而自暴自弃。这就导致许多离异家庭子女经常无故旷课,扰乱课堂秩序,作业马马虎虎,抄袭别人,甚至不完成作业,所以,他们中的不少人逐渐成为班级里的差生。

  5.行为习惯不良,不讲文明礼仪
  家庭是子女最早的教育场所,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子女在父母的抚育下成长,从父母那里接受教诲,了解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懂得怎么生活,怎么做人。然而,离异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是残缺的。因为,一般夫妻在闹离婚的那一段日子里,双方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感情纠葛,他们连自己的衣食住行也变得毫无规律,更谈不上对子女生活习惯、文明礼仪的培养,给子女留下的只有无规律的生活和不文明的言行。有些单亲家长因自己的离婚使子女失去了母(父)爱而有一种愧疚心理,觉得很对不起孩子,于是便对孩子过度地“保护”,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丰衣足食”,无条件满足;对孩子的行为过多限制和过分干涉,目的是想让子女比离婚前或比完全家庭的子女生活得更好、更安全,而正是这些不健全的教育,使孩子容易偏离健康发展的轨道,变得生活不能自理、不懂人际交往礼仪,甚至出现任性、自私和以我为中心等不良行为。
  6.社会性发展不良
  离异家庭子女社会性发展不良,突出表现在同伴关系、亲子关系等人际关系上。他们行为表现的反应较为被动,包容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接近自己,支配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引导自己,感情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对自己表示亲密,特别是当他们产生自卑、孤独、压抑等消极情绪时,这种倾向就会表现得更为强烈。当然,当这种被动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他们的人际关系需求也会向主动方向转化,容易树敌和走向极端。其实,离异家庭的孩子,心理处于一种极度不平衡状态,他们恨父母无情,他们怨生活不公,他们看不惯一切,仿佛什么人和事都在跟他们作对。再则,离异家庭的孩子,虽说容易自卑,但不少自尊,甚至比其他孩子表现得更为强烈。当他们失去了父母的这一依靠以后,“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为此,他们变得敏感、多疑,别人无意的一句话,他们就会对号入座,从而表现为好斗和攻击性。我校的一位学生,当我们知道他的父母近期离了婚时,我们及时地安抚他,鼓励他要自立自强,他确实很“争气”,各方面表现比以前更出色。可是,时隔一个多月,他给班主任写了一封信:“老师,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自从我妈妈离开以后,父亲像变了个人似的,要么在外赌博,要么在家喝酒睡觉,我便成了他的‘出气筒’,时不时的不打即骂,我要离开这个家。”像这样原本好端端孩子,因家庭变故而选择逃学、离家出走的极端行为绝不是个别现象,其中一部分学生还因此被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所利用,直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许多调查也表明:离异家庭的青少年比其他青少年更容易选择离家出走、自伤自杀,更容易陷入偷盗、暴力、吸毒等犯罪深渊。
  上述情形并非每个离异家庭的孩子都存在,但一般来说,父母离婚会给孩子带来这样那样的不良影响,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对于这类学生,教育者仅给予一般性的同情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辅导,以帮助他们较顺利地度过这一人生难关。
  (二)学生的心理变化阶段
  夫妻之间离婚一般都有个时间过程,长的几年,十几年,短的一年半载。在父母发生激烈冲突至离异的这段时间里,孩子的思想态度也有个变化的过程。外国学者霍滋曼与他的同事通过观察离异家庭孩子面对父母分离而产生的精神变化,把这一变化过程分成四个阶段:
  1.否认阶段。在父母关系紧张,离异已近时。如别人问及“是否你爸爸妈妈要离婚呀?”孩子则极力否定,说这是造谣,是假的,虽然他们心里清楚家庭的矛盾,但情感上不肯接受这个事实,不想念自己会碰上这种不幸,希望没有这种事情发生。
  2.愤怒阶段。随着父母关系的日益恶化,孩子意料到前景不妙,这时会产生愤恨不平的心理。生父母的气,认为他们为个人的幸福而抛弃他是极自私的行为,在这种怨恨情绪的支配下,孩子往往会一反常态,在家里或学校里出现攻击性行为。
  3.争执阶段。当父母离婚很快成为一种事实,孩子会极力争取和他喜爱的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并为家里的物品分配等事情向父母讨价还价。
  4.沮丧阶段。父母离婚后,孩子感到伤感、颓丧,有时甚至对生活、学习等失去兴趣,沾上不良习气,离家出走或参与社会不良团伙的事情,往往会在这时产生。
  (三)离异家庭子女家庭教育的建议
  离异家庭子女家庭教育的缺损实际上是做人的摇篮教育、甚至是做人的终身教育的缺损,因为对孩子的教育首先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同时家庭教育也必然是人生最漫长的教育,家庭教育由于其具有自然的早期性、父母的权威性、巨大的感染性、强烈的针对性、影响的随时性、要求的连续性、内容的多样性以及方式的灵活性等有利条件和特有优势,因而是其它任何教育都难以替代的。要使离异家庭子女同完整家庭子女一样健康成长,关键还在于弥补业已缺损的家庭教育。离异家庭父母可以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注意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教育家哈巴特说:“一个父母胜过一百个校长。”教育家福禄贝尔说:“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操纵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掌握在母亲的心中,因此我们还必须努力启发母亲——人类的教育者。”离异父母不仅要重视家庭文化环境的建设,更要重视家庭人际心理环境的改善,而改善人际心理环境的关键是提高离异父母的素质。离异父母可通过吸收各方面积极的信息来提高自身素质、文化修养,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使孩子感受到父母虽然离婚了,但还是爱自己的,从而使孩子能保持正常的心态健康地成长。
  2.重视子女交往能力的培养,促进其社会化进程
  离异家庭子女往往受到来自社会的歧视和偏见,因而在性格上容易变得内向、忧郁、自卑,甚至孤僻。父母要注意多和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重视孩子情感方面的需要,多给孩子提供精神上的支持,教育孩子自尊、自强、自爱、自励。父母要鼓励孩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尽可能多地参与社会活动,主动与他人交往,培养健康、开朗、乐观的性格。
  3.尊重子女的感情,注重同子女的情感交流
  离婚往往阻断了子女与父母一方的亲情联系,从而使之得不到完整的父母之爱,使其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效率下降,学习成绩波动或明显下滑。一些明智的离异父母在对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上仍然保持着较密切的合作,使子女自由地与父母见面、沟通,营造比较浓厚的亲情氛围。即使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子女无法见到一方父/母,他们也会想办法合作,采取培养子女的兴趣,树立远大理想等方法激励子女成长,从而尽量消除亲情被阻断这一负面因素的影响。在这种环境下,子女的学习成绩往往会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4.家庭教育应以表扬为主,增强子女的自信心
  比起完整家庭子女来,离异家庭子女更需要关心和爱护。过分的责备只会伤害他们的自尊和自信,造成提防、戒备和疏远他人与社会的心理。反之,如果注意发现孩子的长处,多给一些赞扬和鼓励,就容易营造愉悦的氛围,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5.注意增强子女的挫折承受力,培养其坚强的意志品质
  父母失败的婚姻在子女眼里可能是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重大挫折,一时难以接受。父母应当委婉地予以解释,尽可能使孩子以一种平常心看待父母失败的婚姻,减少对家庭的疏离感。同时,父母还可以安慰、开导孩子,消除孩子心中的疑虑,让他们以坚强的意志去面对今后人生道路上的大小挫折,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6.注重培养子女的独立性,增强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
  有许多父母在离异后与孩子相依为命,把孩子当作生活中的唯一希望,他们对孩子的生活包办代替,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而且,还采取种种办法来限制孩子的活动,生怕孩子出问题。孩子事事不能独立,没有机会亲自去体验一些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风险”。这就会造成孩子缺乏独立意识,一旦离开了父母,便不知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了。

   7.注意性别角色教育,正确对待子女同非抚养方父/母的交往
  在孩子心理发展过程中,性别角色的社会化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没有父亲的男孩或没有母亲的女孩,在性别角色的学习中缺乏最直接的模仿榜样。所以,离异家庭父/母应使子女经常与非抚养方父/母往来,并且注意调动亲戚、朋友中的性别资源,给予孩子以适宜的影响,让其性别角色得到充分的表现和发展,培养健康、高尚的人格,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父母的离异,家庭的解体,对大多数孩子而言,具有很大的消极影响,严重制约着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引发出一系列社会问题。离异家庭子女要更好地发展自我,仅仅在家庭教育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是不够的,还需要学校和社会各方面为他们提供帮助。因此,对离异家庭子女的培养和教育,必须综合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作用,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结合教育”新格局,使这些孩子得到全社会更多更好的帮助和关怀。
  
  三、离异家庭子女教育——学校篇
  
  离异家庭子女是由于社会变迁所带来离婚率增加的直接受害者。为了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法律机制和社会舆论的保护作用,有效地解决和调解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防止家庭关系的破裂,降低离婚率;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核心作用,在用足用好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手段的同时,还要为密切家长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及沟通与社会的联系,发挥积极的作用。针对离异家庭开展的教育指导在国外实施得较早,方式也多种多样,而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学校离异家庭的教育指导:
  (一)用真挚理智的师爱,温暖孩子的心房
  由于父母离异,子女源自父母的爱少了,甚至被剥夺了,他们的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常常得不到正常体验,但他们时刻渴望从其它渠道得到情感抚慰。对同学的这种情感需求,教师除了加强家长工作,尽可能使离异家庭子女在家庭中得到满足之外,还要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情和慈爱,具体包括尊重他们的人格,充分接受他们、信任他们,积极对他们的行为作出反应,对他们积极地表达关爱等。在方式方法上可以采用倾听、赞赏、温和信任的眼光注视,和他们亲切交谈,还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使离异家庭子女感受到爱的温暖。心理学研究表明,父母以外的爱的补偿,也能够医治离异家庭青少年心灵的创伤,教师的爱能够激励青少年奋发向上。为此,教师必须关心、爱护这些学生,关心他们生活中的疾苦,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多同他们谈心,重视他们的学习,帮助他们增强学习兴趣,端正对学习的态度。课堂上,不因他们学习落后而冷落他们,并且通过多种渠道唤起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同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使他们多与其他同学交往,摆脱烦恼和忧郁,重新抖起积极向上的精神。关心、爱护学生是每位老师应尽的义务,尤其是帮助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孩子学习,完成学业,最能体现教师的爱心。帮助单亲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爱心启迪孩子们的心灵,激起他们坚持学习的信心。小良是我校八年级的一名学生,父母离异后跟父亲一起生活,其父亲忙于工作,对其疏于管教。曾有一段时间,小良迷上了上网,把生活费大部分都花在了网吧里。一次偶然的机会,正是吃午饭的时间,我发现他一个人坐在教室里,仔细询问后才知道,他把饭钱用完了,又不敢跟爸爸说,只好饿着。我先带着他去吃了饭,又跟他班主任讲了这个情况,以后他的班主任老师经常在生活上对他进行帮助。一个多月之后,据小良的班主任说,他已经不再去网吧了,成绩也有了很大进步。
  对离异家庭的学生要多施以爱心,要保护孩子的自尊心,班主任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给予他慈母般的爱,要教育学生和睦相处,让这些孩子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帮助他们走出精神上、生活上、学习上低谷,引导他们在逆境中崛起。教师要鼓励孩子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以培养其积极的情绪和良好的性格。通过参加一些兴趣小组活动,如学乐器、学唱歌、绘画等等,这样孩子在生活中有了兴趣爱好,有了追求目标,精神生活充实,性格会变得开朗、活泼。在教育过程中,学校教师和家长对孩子要多表扬、奖励,少批评指责。当然奖励与惩罚都要按照一定标准,切忌滥用奖励,在孩子的心理造成混乱。通过学校与家长的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教育措施,就会促使家庭离异学生重新振作起来,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学校要根据离异家庭学生不同阶段的心态提供必要帮助
  霍滋曼提出离异家庭子女心态变化的四个阶段,可给我们辅导这种类型的学生提供一定的参考。教育者要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学生所处的不同阶段,实施不同的教育。如正处于愤怒阶段的孩子,教师要留心他们的言行举止,防止出现一些意外事件。一个孩子在极端激怒的情况下,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而且他们所攻击的对象不只限于家人,有时同学的一两句玩笑话都会招致他们的冲动行为,故教师对处于愤怒阶段的学生要注意帮助他们消除激情,防止出现一时冲动造成意外伤害。又如,对于处于沮丧阶段的孩子,我们要特别关爱,此时他们也会做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如我校一位文弱女孩居然在父母离异时留条离家出走。对于这一阶段的孩子,教育者要帮助他们接受父母离婚的事实,使他们认识到父母离婚的孩子并不是最不幸的孩子,鼓励他们振奋起来,并在学习、生活方面多给予关心、照顾。
  (三)教育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父母的离异
  孩子对父母的离婚一般都较难以正确对待。他们对离婚事件评价较低。不少人持有消极的看法。教师要通过日常活动的接触摸清这类学生对父母离婚的看法,对于一些持有“父母离婚,他们的孩子最不幸”、“父母离婚是件很羞耻的事”、“我觉得没人爱我”、“人结了婚就不应该离婚”等看法的孩子,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和理解程度,以得当的方式加以劝导,让他们明白父母离婚的理由,逐渐让学生接受这个事实。
  一般来说,孩子对父母的分离事件总想极力隐藏,不愿让别人知道。考虑到这点,教师在探讨孩子这类想法时,要在建立良好融洽的师生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否则会引起孩子的戒备和反感。
  (四)尊重、支持离异家庭子女
  假如一个学生的家长是因病去世或因意外事故造成伤亡,通常会有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等人给予帮助和安慰,老师和同学会主动帮助他补习家里出事时所缺的功课,那些平时调皮的学生在他面前也会变得格外小心,不敢逞强并乱叫他的外号等。但父母离婚的学生,则较少得到这种“待遇”。实际上,这类孩子恰恰最需要情感上的支持和补偿,老师、同学的祥和友谊会有效地减轻他们焦虑、自卑以及惶恐等消极心理。故教师应多关心离异家庭学生的学习及生活,多体贴鼓励,少指责训斥,还要特别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这些孩子情感较脆弱又比较敏感,一些类似“家”、“离婚”等字眼都会刺激他们的心灵。所以日常说话在涉及到家庭问题时,用词要谨慎,另外,要教育其他学生别歧视和嘲笑他们。
  (五)协助家长解决好教育子女问题
  单亲家庭的家长由于社会压力、经济压力、工作压力等种种原因,而无暇或无心顾及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他们普遍认为教育子女有困难,其中有一部分家长在教育时陷入误区。
  一种是“过度忽视”。一些单亲家长视子女为包袱,百般嫌弃,甚至虐待。如有一家庭,父母离异后,女儿归父亲抚养。父亲工作之余,不是去筑四方城,就是去“卡拉ok”,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孩子经常饿着肚皮去上学。父亲后来再婚,对方嫌他有个女儿累赘,未成,他便迁怒于孩子,经常打骂。以后,凡有女友来,他总是先把女儿赶出家门。

   另一种“过度宠爱”。有的单亲家长认为对子女的抚养权争来不易,因此对孩子百般迁就、姑息,造成这些子女任性、专横、胆大妄为。如我校一位女生,父母离异,孩子原先判给父亲,因父亲疏于管理,母亲因此把抚养权争取了过来,母亲对孩子失去了理智范畴内的教养,自己不吃不喝也要给孩子吃好穿好,久而久之,孩子任性、专横,贪吃贪玩,学习不思进取,更无法理解母亲的心,成了“问题”孩子。
   (六) 帮助离异家庭改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学校教育不能替代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有利因素,家庭能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家庭教育力量集中于一个孩子身上,教育与照管比较全面。尽管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后的一段时间里,表现出不能接受,甚至憎恨父母,事实上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与父母的亲情是挥之不去的,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割舍不断的,也是谁也不可替代的。所以,作为学校切不可越俎代庖,应该为不完全家庭结构争取优良的家庭教育环境。譬如,可以通过举办“家长开放日”、“学习汇报课”等活动,给家长提供更多接触子女的机会,帮助孩子找回曾经失去的爱,改善家庭氛围,密切亲子关系,发挥家庭教育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有些家长或是由于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或是由于自身文化程度的局限,从而使得家庭教育的职能几乎丧失。为此,学校可以通过成立“家长学校”,针对家庭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确定教学内容,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教育的责任感和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使家庭教育富有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 激励孩子树立起信心
  离异家庭的孩子,一度情绪消沉、低落,失去信心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长期找不回自信,那是相当可怕的。作为学校有责任为孩子重新树立信心提供帮助。具体做法有:
  一是经历对比激励。教师可以提供一些“不幸”人士自强不息的背景材料,如雷锋、张海迪和他们身边同类学生等等。通过经历对比,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不幸与他们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从而消除心理困惑,重新树立起生活、学习的信心。
  二是换位思考激励。教育学生不能孤立片面地看问题,要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譬如:我们在学生中开展“幸福在哪里?”“不幸的经历对我们的成长有什么影响?”的讨论中,同学们运用换位思考,打破了“幸福来自于家庭的温暖,来自于父母提供优越的物质条件”的局限,不再只看到不幸经历的负面效应。一位离异家庭的学生是这样回答“幸福在哪里”的:“一个人一生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他过去和今天经历了什么,而是取决于他怎样用行动去塑造未来,沉湎于过去的人是没有未来的”。“过去的我们不能改变,今天的我们能够把握,明天的我们可以创造,幸福在我们自己手里”;有关“不幸的经历对我们的成长有什么影响”的问题,一位学生这样说道:“豆芽弱不禁风,因为它是在温室里哺育;梅花傲立雪中,因为它是在严寒中孕育”,“人性中许多珍贵的品格正是从那些看似不幸经历中锻造出来的”。
  通过这种激励教育,增强了他们抵御挫折的能力,他们的脸上又露出了灿烂甜美的微笑,他们的眼中又透射出了搏击明天的信心。当然,信心若要成为一种品格,还需要时间的考验,需要我们长期的、反复的激励和呵护。
  (八) 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文明行为修养
  离异家庭的孩子有了一段被“遗弃”的经历,生活方式、交往礼仪都有所偏离文明健康发展的轨道,表现为厌学散漫、言行粗鲁和我行我素。学校教育就要对学生的行为偏差及时地予以修正。修正的过程,不能简单地要求学生“要怎么做”、“不准怎么做”,而要针对不同学生的性格特点,不同家庭的教育状况,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
  首先,以正面引导为主。鼓励是最好的引导,对孩子学业上的进步要鼓励,思想上的进步要鼓励,美好的理想要鼓励,健康的爱好要鼓励。从而让他们感受到老师很在乎自己的进步,进而激发出前进的力量。其次,适当进行行为控制。教师对这类学生出现的行为偏差,不能因为他们是“特殊学生”而善意放任,“善意放任”不但不会使他们领“情”,反而会使他们觉得老师看不起我。“在家父母不管,在校老师也不管”,这样会强化他们的自卑心理。所以,老师要“管”,要用心与心的交流去感化,使他们的感知由老师“很在乎我”上升到老师“很关心我”。再次,组织他们参加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体验,使得他们明白应该怎么做。例如:通过参加“班干部竞聘上岗”、“校园形象大使”、“学校礼仪队”、“学校护卫队”等主体体验、模拟体验等实践体验活动,让他们获得真实的生活感受与成功喜悦,从而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文明行为修养。
  (九)学校应为离异家庭子女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
  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应根据离异家庭学生的心理特征,因材施教,进行强化教育;要教育其他学生不要歧视、取笑离异家庭子女,要主动与他们交朋友,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上及学习上的各种困难;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积极鼓励离异家庭学生参加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帮助他们尽快走出父母离婚的阴影。
  (十)学校还可以建立离异家庭学生个人档案
  加强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行为和家庭情况的了解、跟踪,并加以记载。把离异家庭学生的教育任务分配给班主任、任课老师或学校关工小组老教师,由他们负责心理疏导、学习辅导、生活指导、行为矫正,并定期与家长联系,掌握离异家庭学生在家中和社会上的情况,及时引导,用爱心抚平创伤。
  (十一)帮助促使离异家庭子女融入班级群体
  研究表明,良好的同伴关系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然而,离异家庭孩子往往同伴关系欠佳,他们经常游离于班级集体之外。究其原因,一是这些孩子比较自卑,觉得爸妈离婚了,自己跟大家不一样,因而自觉不自觉地孤居一隅,远离伙伴群体;二是他们的不受欢迎行为较多,如乱发脾气、攻击他人、自私娇气等,使同伴不愿与其交往;三是受成人(家长或老师)不当影响,例如被嘲笑、歧视,或被当作特殊孩子对待,人为地使他们感到孤立。
  针对上述情况,教师要正确对待离异家庭的学生,不在工作中流露出对婚姻离聚的好恶态度,更不能歧视、嘲笑离异家庭的学生。要发掘离异家庭学生身上的闪光点,重视他们的点滴进步,同时引导他们多为集体做好事,帮助他们在同伴群体中树立起威信和良好形象,使同伴接受他并乐意亲近他。教师要积极组织或介入一些活动,如文体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提供学生相互沟通交流的机会,帮助离异家庭学生在活动中融洽同伴关系,融入班级群体。
  (十二)对离异家庭子女进行心理问题的引导
  作为教育工作者,几乎天天同学生接触,通过长时间的接触,我发现离异家庭学生大体有以下几种心理:
  1、羞辱心理。离异家庭学生经历了家庭的裂变,自身的家事与周围正常的家庭形成反差,父母爱情的纠葛,社会上对离婚现象的鄙薄等,容易使他们对自己的身世产生羞辱感,总是回避谈论家庭问题,将家庭的事视为隐私,不加外露。我曾带过一个班级,从全班学生的学籍卡上看,都填有父母双亲的姓名,初接触一段时间毫无感觉,后通过观察和家访了解到这个班有五位离异家庭学生。当问及他们家庭的事时,都闭口不谈,表现出回避、抗拒的态度。思索一下便不难理解,这是由于羞辱感使得他们隐瞒家庭的情况。羞辱感是人懂得廉耻的良好心理品质,但表现在离异家庭学生身上,这种自我封闭的体验便被扭曲了。
  2、自卑心理。离异家庭学生从原有的家庭脱离出来,或跟随一方,或寄宿别处,失去了往日家庭欢乐的氛围和优越的生活感受。与自己原先的家庭相比,与周围的家庭相比,难免产生孤独和自卑的情绪,总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缺乏优越感,缺乏自信心,主动追求精神差,创造能力也低。

   3、忧郁心理。由于家庭变故,家庭生活的阴霾笼罩在离异家庭学生的心头,形成忧郁的心理情绪。他们正处于成长和发展中,而现实生活使他们在成长和发展上受阻,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全面地得到生活乐趣,缺陷感形成沉重的心理负荷,从而对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忧和焦虑,而这种担忧和焦虑是潜藏在内心的,不好表露,被压抑的这种情绪无法排遣,长此以往便形成忧郁的心理,表现为情绪低落、不合群、性格孤僻、烦躁和心事重重,或胆小怕事,或固执粗暴。
  4、冷漠心理。离异家庭学生的家庭生活是由父母的不断吵闹到失去原有的家庭。他们目睹了父母离婚过程中的争吵打闹、欺骗虚伪、绝情负义。这种不和谐、不完整的生活,使他们的生活失去美感,表现为冷漠,缺乏热情和向上的精神。这种对生活的不经意的态度构成冷漠的心理,更有甚者,有的孩子丧失生活的信心,怀疑人世间一切美好事物,形成“反社会心理”。与冷漠心理并发的是不信任心理,对周围的人和事抱不信任态度,甚至有敌意。
  5、报复心理。离异家庭学生父母离异后,只跟随一方生活,被另一方冷落。有的离异父母为寻求新的生活将孩子寄宿他方,都不要孩子。他们即使在进入新的家庭后,也被继父母歧视。于是他们认为家庭生活对自己不公,是父母给自己带来了不幸,继而产生报复父母、报复生活的心理,与报复心理并发的是自暴自弃、玩世不恭心理。这些心理并发后,便表现为对生活失去信心,不求上进,违法乱纪。我接触的一位学生,父母离异后,双方都放弃对他的监护,他被寄养在亲戚家里。寄人篱下的生活使他十分痛恨自己的父母,抱怨生活。于是破罐子破摔,一度打架斗殴,抽烟赌博,学习成绩由班上的优等生下降为学困生。他说:我就是要糟践自己,毁掉自己,让他们为我内疚。
  基于以上的心理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离异家庭学生存在着严重的心理障碍,并直接影响这些学生形成奋发进取、自强自立的信心,影响这些学生养成遵规守纪、诚实勤学的行为习惯。如果不能及时地进行引导教育,就会导致不良后果。因此,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予以疏导势在必行。
  1、寻找需求点,予以满足。人们每时每刻都有需求,这是人们思想上和心理上的共同特点。所以抓住了需求点也就抓住了学生心灵上的关键点。离异家庭学生的需求点无外乎有寻求家庭的温暖,需求成功的喜悦,需求别人的理解同情等,教育者只要适时抓住学生的需求点,并予以满足,就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2、寻找闪光点,予以助燃。闪光点即一个人的长处和优点。抓住人的优点和长处来肯定、鼓励、表扬,哪怕是一点点,都能有效地打消人的自卑感,唤起人的进取心。对离异家庭学生更应多一点鼓励,少一点指责;多一点温情,少一点冷漠。教育者要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优点,及时地予以褒奖,使其闪光点在教育者的助燃下,进一步光大。
  3、寻找兴趣点,予以迁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只有充分展示自己的兴趣、特长,才能培养和树立自信心。离异家庭学生恰恰在展示自己兴趣特长方面存在问题。如果教育者不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发展学生的兴趣,就会失去教育转化使其进步的机会。因此,教育者必须善于发现并及时引导学生的兴趣,适时地把这一兴趣迁移到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轨道上来,这样才能产生较好的教育效果。
  4、寻找挫折点,予以劝慰。人生在世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没有挫折。对挫折如果处理得好,能够成为学生进步的新起点、前进的新动力;处理得不好,则会变为思想上的下滑点、倒退点。离异家庭学生身上的挫折点很多。不仅表现在父母的离异上,在学习、生活、交友等方面都有挫折,为此,教育者必须首先抓住这一思想转变的关键点,及时地进行劝慰、开导,用真情去打动学生,用实意去感化学生,使学生从教育者身上获得爱的温暖,树立起自强进取、战胜困难的信心。
  5、寻找共鸣点,予以助动。所谓共鸣点是指学生之间在思想情感、行为处境等方面的共同点。离异家庭学生的处境是相同的,但思想行为却又不尽相同,这里不乏有成才成名者。教育者要善于利用这些人的成功事迹,在处境相同的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引起共振,产生共鸣,从而使学生产生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进一步引发这些学生的思想转化。
  对离异家庭学生的教育工作是复杂而又艰巨的,还需教育者不断地探索和研究,让这些学生在承受家庭不幸的同时,能够在学校获得一种完整、全新的教育,能够在学校得到心灵上的补偿,使他们的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
  
  四、小结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面对那些父母离异的不幸家庭的孩子们,只要我们教师用更多的关心、更多的爱,渗透到孩子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让他们在爱心中感受真情和温暖,肯定能重塑他们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只要我们能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帮助和辅导,也一定能扶持他们比较顺利地度过这一人生难关。事实证明:“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我们学校,2005级有35位离异家庭学生,他们都完成了九年的义务教育,在初三毕业时的品行综合考评中,没有一人不及格,有6人还获得了优秀。在初中升学考试中,有四位同学在全区名列前茅,有20人考取了普通高中,8人考取了中等专业学校,各项指标比例均超过了完全家庭学生。可见,离异家庭的孩子不是驯不服的“野马”,也不是遛不顺的“犟牛”,只要我们大家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他们,像禾苗需要的雨露那样去滋润他们,适当给予特殊关爱,他们会像其他青少年一样健康地成长,也一定能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总之,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它的职责不仅在于教书,更在于育人。对于那些因父母离异而产生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学校更应该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把他们引导到正常发展的轨道上来。当然,学校也不是万能的,老师也不是救世主。离异家庭子女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还要靠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希望学校能在社会和家庭的配合下,使这些学生彻底摆脱父母婚变对自己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走出心理的误区,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进而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使自己金子般的青春年华释放出怡人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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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庄炳建 [标签: 合作 家庭 初中生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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