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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岳霖的知识论概念及其当代比较
  摘要:知识论概念是哲学家对知识论研究内容的总体描述。不同的哲学家对知识论概念的理解不同。金岳霖认为,知识论是研究知识的学问,而知识是客观存在的。其知识论是为客观知识提供解释的学问。与此不同,当代知识论学家并不直接肯定知识的客观存在,而是试图对知识概念进行分析并为我们的知识宣称提供辩护。因此,在他们看来,知识论包含知识理论和辩护理论两个部分。比较研究发现,金岳霖的知识论具有重视理论客观性和知识结构性的独特之处;同时存在忽视怀疑论挑战和缺乏理性论证的内在问题。
  关键词:金岳霖;知识论;知识理论;辩护理论;怀疑论;辩护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2?0068?05
  知识论概念不同于知识论,它是对知识论研究内容的总体描述。但具体的知识论研究不能仅仅满足于这样的描述,因为它包含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内容。例如:知识的来源与类型、知识的判定与辩护,以及真的意义与标准等。然而,知识论概念对具体的知识论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知识论概念就有什么样的知识论。不同的哲学家对知识论概念的理解往往不尽相同,有些甚至区别很大,这就促成了知识论研究的多样化。在对金岳霖知识论进行研究时,首要的工作就是比较全面地理解其知识论概念。相对于传统哲学家,当代知识论学家(contemporary epistemologists)对知识论概念的理解比较统一。因此,将金岳霖知识论概念与当代知识论学家所接受的知识论概念进行比较研究是可行的。这样的比较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我们对金岳霖知识论和当代知识论进行深入的理解,另一方面能使我们更加明确金岳霖知识论的独特之处和内在问题。Www.11665.COM
  一、金岳霖的知识论概念
  金岳霖在《知识论》一开头就讲“知识论是甚么似乎是一非常之容易回答的问题,它是以知识为对象而作理论的陈述底学问。”[1](1)知识论不教人如何获得知识,而是对“知识底理”进行研究的学问。因此,它的研究对象是普遍的理,这不同于研究具体历史事实的记载学。但是,也有人主张知识论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知识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对此,金岳霖认为这些当然是研究的对象,而且是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对象。但做这项研究的是人类知识记载学,即知识史,而不是知识论史。在金岳霖看来,对知识论的一个错误理解就是没有将知识史与知识论史区别开来。知识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知识类(包括人类、牛类、马类等)存在,就有知识存在。因此,知识有史的问题,换句话说,知识史是存在的。但是,知识论是对“知识底理”的研究,“假如从前的人对于知识底理从来没有发生兴趣过,知识论从来没有产生,那么知识底史也许非常之丰富,而知识论根本还没有史。”[1](7)这样,金岳霖就将知识论与记载学(包括研究人类知识底记载学)区分开来了。
  虽然都以普遍的理为研究对象,但知识论不同于科学。金岳霖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知识论以通为目标,而科学以真为目标。但问题是何谓通,通与真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这个问题是理解金岳霖知识论概念的一个关键点。在他看来,通以真为条件,完整且通的知识论不能有假的命题,也就是说知识论要达到通的目标就必须由真命题构成。但“真”并不就是“通”。要真正理解“通”的涵义,还要从他对知识论概念的解释入手。他讲,知识论“以知识底理为对象,也就是以真假底理为对象。它底对象不是某一方面底理,它底内容不是某一方面底知识,它底对象是知识之所以为知识,它所要得的是真之所以为真”。[1](9)
  简言之,知识论就是以“真假底理”为研究对象,目的是获得“真之所以为真”。因此,“通”其实就是“真之所以为真”。
  金岳霖认为,科学和知识论的区别还在于前者要假设一种知识论,而后者不假设本身之外的知识论。在具体分析之前,他对假设作了专门解释。中文的“假设”二字可以有不同的意义,对应英文单词就会有“hypothesis”“assumption”“postulate”“take for granted”等。“科学假设一知识论”中的“假设”不是前三个单词对应的意义,而是“take for granted”的意义,即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科学之所以要假设一知识论,就是在具体的研究之前自觉不自觉地承认知识既在,并接受一

真的定义以便从事研究。但也仅此而已,随后的科学研究不再专门讨论它。与科学不同,知识论不能假设本身之外的知识论。因为金岳霖认为,知识论不仅承认“知识底理”既在,而且是至当不移的。既然如此,即便假设一知识论,那也是它本身。
  但问题是:他的知识论以“通”或者以“真之所以为真”为目标,那么,拿什么标准衡量这个目标的实现与否?为此,金岳霖依次考察了以下几种可能情况:首先,作为知识论追求的结果,“真之所以为真”不能是自己的标准。其次,如果甲知识论以另外的知识论提供的真假为标准,那就有可能否定甲知识论本身,从而承认别的知识论。在金岳霖看来这是不行的,因为他要建立的是近乎至当不移的知识论,怎么可能依附于别的知识论。最后,只能得出知识论成立与否的真假标准由自己提供。虽然金岳霖承认这种真假标准不是真正客观的标准,但“把它视为一知识论本身各部分是否一致底标准,那么,一知识论能成立与否就看它是否一致”。[1](10)金岳霖绕了这么一个大圈子,无外乎是说知识论是至当不移的、唯一的。它的目标是通,但通不通的标准是知识论系统本身的一致与否,而知识论各部分一致的标准是真假,真假概念是知识论本身所主张的。因此,真假是知识论通与不通的间接标准。
  至于知识论的定性问题,金岳霖认为虽然唯心与唯物可以运用到知识论上去,但这些词在当时(20世纪三四十年代)太过流行。而且两者的争论,情感多于理智。因此,尽管《知识论》中有关于心与物的内容,但他不赞成用这种词来定性。同样,金岳霖对理性和经验并重,但反对用理性主义或经验主义作为其知识论的标签。他认为如果一定要给他的知识论安上什么主义,那就是实在主义。因为实在主义最能体现《知识论》的主旨。同时,实在主义这个名词只就立场和方法而言,并不涉及内容。金岳霖之所以认同实在主义是与他对常识的态度有关。他认为常识的确有靠不住和无条理的问题,有些内容也确实需要修改和校正。但是要注意,“(一)常识不能完全否认,(二)最初修改常识的仍为常识本身”。[1](14)以常识为基础,金岳霖推出客观世界存在和知识既在,从而为其知识论奠定了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同实在主义。   二、金岳霖知识论概念的内在问题
  上面我们介绍了金岳霖的知识论概念,需要指出的是,他在分析知识论概念时存在一些内在问题。其中,有些是逻辑分析过程中的不足或缺陷,有些是金岳霖不认为有问题,但站在“他者”立场发现的问题。因此,在知识论概念的比较研究之前,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番分析。
  金岳霖从正反两个角度解释知识论概念。其中,正面说明很简单,即知识论是研究“知识底理”的学问。因此,他主要从反面来说明,即通过与记载学、科学、逻辑学的区别来说明什么是知识论。但是在区别知识论与作为记载学之一的知识史时,将“普遍的理”与对“普遍的理”的认识等同起来,从而否认知识论有史的问题。具体来说,知识论研究的对象是固然与普遍的理,但由常识和经验可知,对“普遍的理”的研究和认识不能一步到位、瞬间完成。相反,人类的认识活动,包括对“知识底理”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知识论研究的实际工作也始终处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之中。因此,知识论有史的问题。
  那么,金岳霖为什么认为知识论没有史?究其原因,这与他对知识论的研究方法有关。对此,他的学生冯契有清楚的认识。冯契认为:“《知识论》讲主客交互作用和以经验之所得还治经验,注重于对人类的知识经验作多层次的静态分析,而没有把它作为基于社会实践的历史进化和个体发育的自然过程来进行考察。”[2](56)至于知识论研究是不是一定要“基于社会实践的历史进化和个体发育的自然过程”,那是具体研究的路径问题。关键是对“知识底理”的研究不仅要用静态的方法,也要用动态的方法。只有这样,知识论才会更具合理性,也更符合常识。
  此外,金岳霖关于知识论与记载学、科学的区分是建立在他对知识论的独特理解之上的。他认为,知识论和科学的研究对象都是普遍的理,但两者又不相同。区别在于前者的目标是通,后者是真。那么问题是:对象既同,为什么目标不同?合理的解释就是虽然都以普遍的理为研究对象,但作为知识论研究对象的“知识底理”与科学研究对象的理不是同一个理。如果是

同一个理,那么知识论与作为科学的具体学科都是对“这个理”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的研究,从而都应属于科学。显然,这不符合金岳霖的主张。既然如此,那么“知识底理”与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普遍的理是什么关系?这是一个很重要问题,因为它决定着知识论与科学的区别,从而决定着对前者的确切理解。对此,金岳霖并没有交代清楚。
  同时,在金岳霖看来,他的知识论不仅肯定“知识底理”存在,而且“还要承认有一至当不移的知识底理,也许它还要承认有理想的至当不移的知识论”[1](9)。这就是说可能有一个完满且不变的知识论。这显然与他的另外一些讲法相矛盾。他在讲理论真正感的条件时指出,“理论总是根据于理的,而理是事物底理、客观对象底理、共相关联底理;理只能发现不能发明。这当然不是说理论都是一样的。不同的理论也许非常之多;不同的理论也许表示所见的不同,或所注重的不同。”[1](81)按照这种说法,作为研究“知识底理”的理论,知识论就不止一种。不同的知识论“也许表示所见的不同”“所注重的不同”。但这显然与前面“承认有理想的至当不移的知识论”相矛盾。
  再者,金岳霖对知识论的通、一致和真三者的强调前后不太一致。他认为知识论的通就是一致和真,因此在区别知识论和科学时,他讲前者的目标是通,后者为真。但又认为在现实当中,理论的通与真并不是完全兼具,有时通而不真,有时真而不通。在他看来,不通不真不能满足对理论的要求,通而不真、真而不通也一样不能满足。“假如二者不能兼得,与其通而不真,不如真而不通,照此说法,真更是重要。”[1](65)这也是金岳强调理论真正感的必然结果。但是如此以来,知识论和科学的目标就一样了,那又如何区分两者呢?
  而且,就知识论的目标是通而言,也存在如何衡量通与不通的问题。金岳霖认为,通是结果,因而不能作为衡量自己的标准。同时,通的标准既不能外求,也不是知识论本身所提出的真假标准,那就只能是知识论本身的一致。这就是说,知识论的通与不通就在于它本身的一致与否。但前面已经指出,理论的真、一致和通并不能完全协调与包融。因此,金岳霖为了通的目标,就必须强调知识论的一致,从而在有些方面不得不牺牲真的确定性。但这又与他对理论真正感的强调相冲突。此外,金岳霖在《知识论》的最后一章专门分析了真的定义和标准。他认为真就是命题与对象的符合,而一致、融洽与有效是真的标准。显然,他赋予真以极高的地位。既然他认为知识论是研究“知识底理”的学问,那么知识论的目标就应该是与“知识底理”的符合,而不是自身的通。可见,这与他强调知识论的目标为通的观点相冲突。
  其实,对金岳霖来说,除了一致标准外,知识论与常识是否保持一种“反思平衡”也可以成为检验知识论通与不通的一个标准。所谓反思平衡,“其实就是指这样一种方法:通过理性反思,在我们的直观认识和现存理论之间形成和达到一种最佳的‘符合’,以便我们能够对那个领域中的现象提出深思熟虑的判断(considered judgments)。”[3](247)当然,“反思的平衡”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来的,这后于金岳霖《知识论》的创作四十年左右。因此,不能以后人的标准要求前人。但金岳霖非常重视常识,也希望他的《知识论》不要与常识离得太远。因此,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反思平衡”,并以之为知识论通与不通的标准,但他的知识论潜藏着这样的因素。
  三、金氏知识论与当代知识论的比较
  在当代知识论中,知识论概念不仅与知识概念有关,而且与传统知识论的研究内容有关。为了深化对当代知识论概念的把握,有必要了解一下传统知识论所关注的几个重要问题[3](10?14):第一,知识概念的分析。这也是知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第二,知识的划界。实际上,对知识概念的分析就是要划定知识与意见、知识与信仰之间的界限,这也被称为知识划界的“外在问题”。同时,也有一个关于知识类型的“内在问题”,即在知识范围内有不同类型的知识。例如,许多哲学家热衷于先验知识和经验知识、必然知识和或然知识的区分。第三,知识获取的方法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传统。前者认为对外在世界的知识只能来源于感觉经验,持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是洛克、休谟和贝克莱等人;而理性主义者认为知性和理性是知识的根本来源,持这种观点的杰出代表是

笛卡尔。也有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糅合起来共同作为知识来源的哲学家,如康德。第四,回应怀疑论的挑战。怀疑论认为对知识的论证不可能无穷后退,也不能循环,只能在某个地方终止。也就是说,究其根源,所谓的知识只能立足于一个没有根据的假定之上,这样的知识不是真正的知识,充其量只是信念而已。面对这种挑战,传统知识论的主要工作就是寻求坚实的知识基础。第五,知识的价值问题。虽然传统知识论没有专门研究知识本身的价值以及追求知识的意义等问题,但知识的价值问题还是通过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以及对科学知识的积极回应体现出来了。   对当代知识论来说,这几个问题依然重要。但是,由于将怀疑论的挑战作为知识论研究的核心任务,使得当代知识论与现代知识论存在重大区别。斯坦福哲学百科将知识论分为狭义知识论和广义知识论:从狭义来说,知识论专门研究知识和信念辩护的学问。就研究知识而言,主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知识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什么?知识的来源是什么?以及知识的结构和限度问题;就研究信念辩护来说,知识论旨在回答下列问题:我们怎么理解辩护概念?什么东西使信念得到辩护?辩护对心灵来说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从广义来说,知识论专门探究知识的产生和普及。就当代知识论而言,对知识概念的分析以及为知识提供辩护仍然是核心工作。乔纳森·丹西(jonathan dancy)把这两项工作具体化为下列几个问题[4](1):哪些信念是得到辩护的,哪些不是?如果两者有什么区别的话,我们能够知道什么?拥有知识与持有真信念有什么区别?见证(seeing)和知道的区别在哪里?随着哲学研究兴趣的转移,知识论关注的问题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这几个问题或者类似这样的问题仍然是当代知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
  通过上文对金岳霖知识论概念和当代知识论中知识论概念的介绍,我们很容易发现两者之间的明显区别。但为了深入分析这些区别的本质,尤其是金岳霖知识论概念的特点,就需要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总的来说,两类知识论概念具有以下根本性的区别:
  首先,研究对象不同。在金岳霖看来,知识论的研究对象是“知识底理”,或“知识之所以为知识”。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之所以为知识”中的知识不是关于具体事物的具体知识,而是抽象的或普遍的知识。同时,他认为“知识底理”不限于人类,假如有别的知识类存在,就有相对于其的知识和“知识底理”。因此,“把知识论底对象限制到人类底知识底‘理’,知识论就不是普遍的知识论”[1](63)。从理论上说,金岳霖的知识论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但实际上仍然是也只能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知识论。就内容而言,他既重视所与,把它作为知识的材料,又重视真命题的形成与判定。总的来说,金岳霖的知识论主要研究知识的一般形成过程和判定方法。与此不同,当代知识论试图在回答什么是知识的基础之上,回应怀疑论对知识的挑战以及为知识提供辩护,分析知识形成的可靠机制与方法,探讨知识的价值等问题。因此可以说,金岳霖知识论的主要工作是分析命题如何形成以及成真的条件,而当代知识论的一个主要工作是分析如何为相信真信念提供辩护。
  其次,目标不一样。尽管金岳霖在不同场合对知识论的“通”与“真”态度不一,但总体而言,他更强调通,即知识论体系的一致。例如,他的《知识论》主要分析知识的形成过程和命题的判定,而且全书的绝大部分内容是对构成知识的各主要环节和因素的细致分析。此外,在对命题的判定方面,他对通也是非常重视的。例如,他既吸收了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和逻辑证明的思想,又采纳了符合说、一致说、融洽说和有效说,把它们糅合在一起试图建立一个完善的真理判定标准和方法。与此相反,当代知识论学家的目标不是建立各不相同的知识论体系,而是在接受学术共同规范和框架的基础之上作“零敲碎打”的分析工作:要么是对既有观点进行怀疑和挑战,要么是对这些怀疑和挑战做出回应。当然,他们非常强调真的意义和判定标准,这始终贯穿于他们“零敲碎打”的分析工作之中。
  最后,对怀疑论的态度不同。金岳霖在分析知识论出发方式时,指出了两种判定命题的态度:怀疑者的态度和相信者的态度。这两种态度对应于法律上的原告和被告。如果采取怀疑者(原告)的态度,那就要证明相信者(被告)相信的命题是假的,或分析有没有理由不接

受相信者持有的命题;如果采取相信者的态度,那就是证明自己相信的命题是真的,或者相信它是有理由的。从“怀疑命题为真”这个角度看,怀疑者就是怀疑论者。而且,金岳霖认为学哲学的人既是怀疑者又是相信者。这就表明他承认怀疑态度对哲学(包括知识论)研究的必要性。但是,他又认为,“然而学哲学的人所选择的态度大都不是求无理由否认的命题,而是求不能不承认的命题。” [1](29)因为建立一学说不仅仅需要“无可否认”的不败之地,还需要不得不承认的真命题。在金岳霖那里,后者比前者更重要。这样,从前门刚刚把怀疑论者迎进来,接着又从后门把他送走了。而且,金岳霖除了在《知识论》的开头简单地回应过怀疑论对知识可能问题的挑战外,基本没有考虑怀疑论对其知识论产生的威胁。当然,他的知识论也不是回应怀疑论挑战的产物。他并没有把怀疑论作为知识的伴侣,而是作为知识的威胁,从而要回避它。相反,当代知识论学家把回应怀疑论的挑战作为核心工作,这不仅表现为对知识概念的完善,而且更重要的是对辩护本质和结构的深入分析。对他们来说,怀疑论虽然令人头疼,但又极具诱惑力。既是必须冷静面对的难题,又是知识论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总之,金岳霖认为知识论是以不得不承认的命题为出发命题,以“知识底理”为研究对象,以“通”为目标而作理论陈述的学问。虽然他认为知识论不同于科学,但实际上把知识论作为类似于科学的学问,而且认为他的知识论具有确定性和至当不移性。与之相反,当代知识论学家在尊重怀疑论的前提下,否认有“知识底理”存在。在他们看来,知识论是一个门学科,而非一个理论体系。一般来说,知识论包含两个主要部分:一是对知识概念、根源以及知识结构和限度进行分析的知识理论,一是为回应怀疑论挑战而提出的辩护理论。通过对比就可以发现,金岳霖不可能建立唯一的、至当不移的知识论,只是为众多的知识论体系增加一个新成员而已。
  参考文献:
  [1] 金岳霖. 知识论[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2] 冯契. 论“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c]//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金岳霖学术思想研究.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7.
  [3] 徐向东. 怀疑论 知识与辩护[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4] jonathan dancy. an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 epistemology [m]. oxford: basil blackwell ltd,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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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标签: 知识论 知识论 知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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