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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正义(上)

【引言】:略作喘息之后,近来物理学上又有人开始兴奋地鼓吹:“物理学大厦已初告完工,余下的工作只是稍微地修补。”这样过早地夸下海口固然不是好事,不过经济学上至今连敢这样想的人都没有,就更不是好事了。说起经济现象,没有比它再奇怪的了,它是人制造出来的,可是人就是弄不清它究竟是什么东西,最多偶尔能窥其一斑罢了。通观经济学的历史,可以说从来都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从威廉·配第(petty william)和皮埃尔·布阿吉尓贝尓(boisguillebert pierre),到亚当·斯密(smith adam)和大卫·李嘉图(ricardo david),到马尔萨斯,到马克思,再到凯恩斯等等的各大门派就如同盲人摸象,天天争斗不休。这个人刚把对手打倒,自己还没站稳,又被后面的觑个破绽,一脚踢翻在地。学习者头一天刚拿到张三的“这个说”,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第二天又得扔了,开始学习李四的“那个论”,令人无所适从,劳而不获。可想而知,用这样的经济学来指导经济建设,怎能不象瞎子带路一样,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而且由于在经济学上历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经济学就好似橡皮泥一样,经常被一些阴谋家随意地捏来捏去,为他们倒行逆施作开路先锋,失尽了经济学的光彩。什么时候经济学才能彻底搞清楚经济规律,脱离“猜想”的尴尬境地,成为一门象其它学科一样不受人左右的、具有铮铮铁骨的真正学问,来正确地指导经济建设呢?这一天终于来到了。现在呈现于各位亲爱的读者面前的这门经济学,继马克思的努力,澄清了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接着又 从消费者的需求、生产者的目的、人的本能反应出发,紧紧抓住商品的价值这根主线不放,避开虚货币和价格的干扰,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经济活动的本质规律,使经济学上长期遗留下来的各种疑难问题霍然冰释,且为共产主义理论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wwW.11665.COM从此,经济学就可以结束无休止的争斗,一洗过去的耻辱,也可以骄傲地向世人宣布:“经济学大厦已初告完工……”各位亲爱的读者,如果您读了本经济学之后,能把书一扔,说一声:“哎,原来经济学就这么简单!”那么本作者的意图也就达到了。为了和其它经济学相区别,本经济学就暂称为《经济学正义》,其它经济学统称为“传统经济学”。最后,本作者要郑重声明:⒈虽然“文为时而作”,本经济学难免沾上时代的气息,但它不带任何政治色彩,既不偏向社会主义,也不偏向资本主义,纯粹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科学的态度来探索真理的;⒉本作者斗胆面向全世界人设下经济学擂台,如果谁能提出一个经济学上的问题而本经济学或本作者不能解决的,虽然本作者不阔绰,但是本作者愿拿十万圆作酬谢!

【提要】:本经济学首先澄清了政治与经济之间一直很迷惑人的关系,指出了物质追求是人的根本追求,政治是为经济服务的,资产阶级所玩弄的脱离了经济平等的政治平等只是一件华丽的外衣;并因此继承了传统经济学中的“物质生产基础论”,确立了经济学的两个基础:即“物质生产基础论”和“民富与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关系论”。本经济学还继承了传统经济学中的“劳动时间价值论”,建立了“货币欠条论”,纠正了传统经济学中对货币和价格的本质认识以及对剩余价值计算、对赢亏计算的错误之处;揭示了商品社会中比剥削隐藏得还深的资本家发财致富的另一个秘密——贸易掠夺,使资本增值的两个来源――剩余价值和贸易掠夺价值一下子暴露无遗,并揭示了贸易掠夺和生产过剩是企业破产的根源及企业破产的必然性。为了使大家能清楚地认识商品经济的弊病,本经济学还特意详细阐述了商品经济的致命弱点——各行各业的相互制约及消费对生产的反制约。最后还阐明了无业和失业产生的根本原因、解决办法以及计划经济的优点、管理措施。因为本经济学是抱着对传统经济学进行修改和补充的目的写出来的,而且也由于篇幅的限制,所以凡是传统经济学中正确的东西及一些细枝末节,如商品的概念、资本、通货膨胀等,本经济学则没提及或一笔带过。

【关键词】:民富与国富 消费周期 货币欠条论 货币的发行 虚货币 实货币 价值 价格 交换价值 赢亏的计算 贸易掠夺 剩余价值的计算 商品的生产规律 计划经济

一 人 类 的 奋 斗 目的

人类的奋斗目的是什么?资本主义者说:目的是使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共产主义者说: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两种答案都不正确——前者是为了掩盖剥削压迫的本质;后者则没说到根本。那么人类的奋斗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且看我慢慢写来。

要知道人类的奋斗目的究竟是什么,先要知道两个问题——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有什么意义?答:人活着还是为了活着,没有任何意义。人为了活着,必须满足四个需求:吃、穿、住、用。满足了这四个需求后,还有第五个需求:玩——旅游、娱乐等。所以,人类的奋斗目的只有五个——吃、穿、住、用、玩。人类发展科技、改造自然、相互侵掠争斗的最终目的还只不过是为了自己吃穿住用玩得好一些;统治阶级制订法律、传播封建迷信和麻痹思想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自己吃穿住用玩得安稳一些。

吃穿住用玩都要消耗人类的劳动成果,这些劳动成果就叫消费品。消费品的产量决定了消费者对消费品的占有率,这个占有率表示的是能够获得满足的人的比例。消费品的产量越大,消费者对消费品的占有率就越大,获得满足的人就越多。而消费品的产量则取决于生产力的大小,而生产力的大小又取决于科技。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力在不断增大,获得满足的人也就越来越多。是不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增大,将来总有一天人人都能得到满足而达到共同富裕呢?不能。因为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力虽然在增大,但同时新产品也在出现,人的欲望会随着新产品的出现迅速膨胀,生产力永远都赶不上人类的欲望,消费品对全人类来讲,永远都是有限的,永远都没有“物质极大丰富”的时候,所以也就永远都没有人人都能得到满足的时候,除非有一天停止开发新产品了。例如,一百年前,对于纳凉用具,人的最高追求也不过是一把制作精美的扇子,但是就连这个小小的需求那时都很难满足,没能达到人手一把。不过,可以想象,随着生产力的增大,总有一天这个需求是能满足的。然而,就在这个需求还没满足的时候,电风扇又出现了,许多原料和生产力又转移到电风扇上去了,人也转而去追求电风扇了,社会上一下子又需要几亿台电风扇。而电风扇只能一台一台地生产,所以在刚开始时,只有极少数富人才用得起,大多数的穷人只能眼巴巴地望着。但随着电风扇的增加,得到满足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可是,还没等电风扇进入家家户户的时候,空调又出现了,有电风扇的人又开始向空调努力,对电风扇已不屑一顾了;没有电风扇的人则更是翘首企足。这真和登泰山差不多,只不过这是没有顶的。再拿当今的需求来说,当今人的最高需求就是飞机、轿车、别墅、游轮等,反正只要是当今最好的,全有,这才能叫完全满足。然而,好东西的产量毕竟是很低的,所以能得到这种完全满足的人极少,其余的人都处在不同程度的贫困状态,都在向这个目标奋斗。可是,过若干年后,当这些东西进入寻常百姓家的时候,那时的寻常百姓已经激动不起来了,因为那时更好的东西已经出现了,这些东西不过是富人的残羹冷炙。那时拥有飞机就象今天拥有自行车是一样的垂头丧气,因为那时富人已经可以经常开着不知什么东西到广寒宫里去喝桂花酒了。所以说,不管到什么时候,不管科技进步到何种程度,不管生产力有多发达,都只能有一部分人满足,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不仅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反而还拉大了贫富差距。古时候,穷人和富人,不过是草扇和绸扇的差距,今天却变成了草扇和空调的差距了。当然,以上都只是针对私有制社会说的。

从上两例可以看出,之所以始终有人不能满足需求,是因为不管在哪个时代,不管哪一类消费品,都有高、中、低档之分。例如,在当今社会,交通类的,高档的有飞机、轿车,中档的有摩托车,低档的有自行车,再低档的就是天生的两条腿;食物类的,高档的有山珍海味,中档的有鸡鱼肉蛋,低档的有窝头野菜。消费品档次的差别标志着人的贫富,人人都以得到高档消费品为最高目标。然而,高档消费品要消耗大量的原材料和生产力,它们的产量是很有限的,所以自然就有很多人得不到满足,处于贫困状态。

既然高档消费品受众人的关注,而且又是很有限的,那么应怎样分配呢?自古以来就有两种主张。一种主张是竞争,谁争到归谁,别人不准眼红;另一种主张是平均分配,即按照贡献的大小、需求的多少进行相对的平均分配,有人不服也不行。以这两种主张为基础,人类自然就产生了针锋相对的两大派,一派主张私有制,如国民党;一派主张公有制,如共产党。由于受各自理想的驱使,这两派的阶级斗争永远都不能停止——在私有制社会里,穷人为了平等,要进行斗争;在公有制社会里,能人为了不平等,也要进行斗争。

高档消费品是很少的,怎样进行平均分配呢?这也应当弄清楚。因为经常有人说:平均分配,就是把一辆轿车拆散,你拿一只轱辘,他分一块玻璃。这是对公有制的诬蔑,或者是绝对平均主义的流毒。实际上,正确的做法是:在高档消费品刚问世时,公有制社会应当禁止对它们的生产,或者只生产极少量的用于奖励有功之人,省下的原料及生产力用于生产中、低档产品,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例如,两吨钢铁只能造一辆轿车,只能满足一个人,但可以造一百辆自行车,可以满足一百个人。但是这不等于说公有制社会就不生产这些高档消费品了,它要时时刻刻为生产这些高档消费品作准备。什么时候原料的产量及生产力都达到要求了,什么时候再大张旗鼓地生产。不过,这时它们已只能算中档的了,因为更高档的新产品又已经问世了。所以,实际上,公有制社会只生产中低档产品,不生产高档产品。公有制社会是不应该让产品更新换代过快的,一是制度不允许,二是不利于节约。

二 民 富 与 国 富

富国富民是我们常提的口号,可是,究竟什么叫民富,什么叫国富,它们又有什么关系,从目前各国的做法以及传统经济学的理论来看,这些问题并没有弄清楚。世人基本上把它们混为一谈了,以为民富就是国富,国富就是民富。其实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但它们也有联系。那么它们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联系呢?这个问题在经济学上是至关重要的,若不把它弄清楚,经济学就不配叫经济学,谈不上对经济建设有正确的指导作用。

㈠民富的含义

上面说过,人活在世上,就是追求吃穿住用玩这五个方面的满足,只有这五个方面都满足了,或者说至少要满足前四个,而且必须是长久的满足,不是只痛快一时,才能称得上富裕,否则就不富裕。所以,民富指的就是人民长期拥有充足的消费品,使吃穿住用玩各种欲望都得到满足。例如,有一个人,当他饿的时候,米饭、馒头、鸡鱼肉蛋任他挑;冷的时候,厚的、薄的、棉毛皮缎任他选;住得宽敞明亮,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这不叫富裕叫什么?如果他天天忍饥受冻,各方面都是死努硬凑乎,或者顾此失彼,不叫贫穷又叫什么?

然而,这里说的富裕很少有人能实现。实际上,与之相比,几乎每一人、每一家或每一个群体都处在程度不同的贫穷状态。怎样衡量它们的贫富程度呢?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贫富程度,要从它们占有的消费品的种类、数量及档次上去衡量;一个群体的贫富程度要从该群体中的消费单位对各种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上去衡量。什么叫消费单位呢?答:对某种消费品来说,至少要拥有该种消费品的一份才能满足需要的生活固定的人群,就叫该种消费品的消费单位。例如,电视机一家至少要有一台才能满足需求,所以电视机的消费单位是家庭;鞋一人至少要有一双才能满足需求,所以鞋的消费单位是个人;假设拖拉机一个村至少要有一台才能满足需求,那么拖拉机的消费单位就是村。

第一节中已谈过,一个群体中的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受生产力的制约。除此之外,它还和消费周期以及坏损速度有关。什么叫消费周期呢?答:某种消费品的消费群体,全部更新该种消费品一遍所需的时间就叫该种消费品的消费周期。在数值上它等于该种消费品的平均寿命。例如,假设中国每年电视机的产量是一千万台,电视机的平均寿命为十年,那么第一年就有一千万户拥有电视机,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就是这一千万户;到第二年又增加了一千万户,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增为两千万户。一直到第十年,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就达到了一亿户。可是到第十一年,社会上虽然又生产了一千万台电视机,但这时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却不再扩大了,因为这时第一批用户的电视机已坏,这批电视机全部用于补充消耗了。而且从此以后,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将不再扩大,固定为一亿户。它们每年对电视机的需求量为一千万台,全部更新一遍需十年,这十年就是电视机的消费周期。消费周期对于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影响很大。还接着上例来说,在上例中,电视机的消费周期为十年,消费群体为一亿户。若再假设中国共有四亿户人家,那么对电视机的平均占有率就是25%,可是如果把电视机的平均寿命提为二十年,那么在同样的条件下,平均占有率可达50% 。

什么叫坏损速度呢?答:在一个消费群体中,某种消费品在单位时间内的坏损量即为该种消费品的坏损速度。其值等于一个消费周期前,该种消费品在单位时间内的产量。在上例中,第一年生产的电视机要到第十一年才坏损,坏损量等于第一年的产量,故在第十一年电视机的坏损速度为一千万台/年。坏损速度同样也影响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在某一年中,若坏损速度低于产量,占有率将增大,否则将减小。

从上例还可以看出,当一种新产品刚刚问世时,社会对它的平均占有率增加得很快,可是当一个消费周期过去之后,增加得就很慢了,这是因为这时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产品要用于补充消耗。所以在比较两个国家或两个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增长速度时,不能光看数字,还要看它们各处在什么时期。

这里还要顺便就消费群体讲几句。每种消费品都有自己的消费群体,消费群体的大小与消费品的产量和消费周期成正比。所以越是高档消费品,其消费群体越小。可是,别看这些消费群体小,社会上大量的原料及生产力都被它们消耗了,致使社会财富很难积累,永远有许多人处在贫困状态。

㈡国富的含义

什么叫国富呢?因公有制国家与私有制国家不同,故把它们分开来谈。

在公有制国家里,在经济建设方面,政府有三大任务:一是给人民提供生活用品;二是国防建设;三是公益事业。政府要完成这三大任务,必须生产出充足的消费品(这里的消费品是广义的,包括生活用品、军用品、生产和运输设备等)才行。而要生产出充足的消费品,必须有充足的原材料才行。只有国家拥有充足的原材料,才能生产出充足的消费品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这里的消费者也是广义的,包括人、军队、工厂等),满足它们长期的需要,它们要什么就造什么,要多少就造多少。例如,部队需要更新装备,政府马上就能生产好送过去;道路需要改善,钢筋、水泥立即调齐,很快就铺好了;老百姓需要汽车,抓紧建几万条生产线,一眨眼就造出来了。相反,如果国家的原材料很有限,那就要窘态百出喽!顾了百姓,就顾不了军队;顾了生活,就顾不了教育;顾了东部,就顾不了西部;顾了张三,就顾不了李四;面面都顾,就等于面面都不顾。再假设到了极点,国家一点原材料都没有,那就成了真正的穷光蛋,想干什么都不可能。如果老百姓叫喊:“我们要汽车”,政府只能说:“很抱歉”;部队强烈要求:“我们要武器”,政府只能回答:“先凑乎凑乎再说吧”;学生说:“我们要纸笔”,政府只好推脱:“请耐心等一等”。什么叫贫穷?这就叫贫穷!可见,原材料的多少就决定了国家的贫富。国家有原材料,什么都好办;没有原材料,什么都办不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国富毫无疑问应当是指国家时时刻刻都有充足的原材料。就此,毛主席曾说过一句话:“一个粮食,一个钢铁,只要有了这两样东西,就一切都好办了。”真是至简至真。试想想:假设现在我国年产粮食十亿吨,年产钢铁二十亿吨,我们还怕什么呢,我们还有什么要求不能满足呢?

消费品是用原材料制造的,自身就包含着原材料,它们的多少能不能作为国家贫富的标志呢?不能。因为消费品一旦被生产出来,马上就要到消费者手里,而一旦到了消费者手里,就象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样,政府已经无权支配它们了,而且它们也很快就要被消费者消耗掉,不管它们有多少,都等于没有。例如,生米一旦被煮成熟饭,就意味着它快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如果想把它长期存放,是不允许的;如果再想用它来生产米粉,是不可能的。即使某些消费品自生产出来后始终都被锁在仓库里,或者某些消费品的寿命很长,没有很快被消耗掉,可是,由于它们包含的原材料都已固定在它们自身上了,不可能再有其它的用处,故它们仍和不存在一样。例如,在某一年末,当政府把最后一批钢铁投入生产,制造出来一批汽车后,突然发生战事,急需一万辆坦克装备部队,可是再到哪儿去弄钢铁呢?虽然刚制造出来的那批汽车身上包含着大量的钢铁,但是却不能挪去制造坦克,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拆东墙补西墙。这时国家如果有一批现成的钢铁,该有多好。可见,消费品只对消费者有用,对国家、对政府一点用处都没有。只有原材料才对国家和政府有用。政府手里只有时时刻刻都攥着充足的原材料,或者时时刻刻都预备着一批用于应急,才可以游刃有余,遇变不慌。

既然原材料的多少决定了国家的贫富,那么国家的收支也就只能从原材料的产与耗上去看。国家生产多少原材料就收入多少,消耗多少原材料就支出多少。

㈢民富和国富的关系

到这里,大家对民富和国富的含义都应该明白了,那么它们有什么关系呢?前面已经说过,要使人民富裕,国家非有充足的原材料不可,所以国富是民富的基础。反过来,人民富了,国家必然要消耗许多原材料,国家就会穷下去。这时国家如果能及时生产出那么多原材料补充过来,倒还显不出来;如果补充不了,就到“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地步了,这样人民的富裕也就只能是那么一阵子,没有多大意思。所以说,民富定使国穷,民富是国富的障碍。这就是民富与国富的关系。它们的这种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按照通俗的话说,就是锅里有饭碗里满,碗里有饭锅里干。原材料的数量越少,这个矛盾就越明显。“人民富了,就可以多缴税使国家富起来”,这种财富倒流的歪理今天实在害中国不浅。碗里的饭如果需要往锅里倒的话,不如当初就少盛一点。究其起因,是因为有不少人是在私有制社会里长大的,赚钱、缴税等观念已在他们心中扎下了根,到了公有制社会,自然就要把这些陈旧的东西往公有制社会上套,却不知“舟已行矣”!

私有制国家的情况和公有制国家的情况完全不同。在公有制国家里,财富完全由国家掌管,私人一无所有,生活用品全靠国家发放。当然这里指的是纯粹的公有制国家。而在私有制国家里,财富完全掌管在私人手里,一无所有的是国家和政府,国家和政府每花一分钱,都得向私人伸手,所以私有制国家的贫富是由税收的多少决定的。上面说的“人民富了就可以多缴税使国家富起来”,在这里能讲通。因此,私有制国家的国富与公有制国家的国富含义不同。那么,是不是在私有制国家里原材料的多少就没有意义了呢?不是的。在私有制国家里,原材料的多少仍然决定着人民的贫富,并且还决定着国家的贫富。但是因为原材料是分散在私人手里的,也就是说,是分散在社会上的,所以,对原材料数量的含义不好用一个名词来表达。基于此,这里就暂时把私有制国家里拥有充足的原材料叫社会富裕。这个社会富裕和公有制国家的国富的含义是相似的。在私有制国家里,社会富裕就能使人民和国家富裕,反过来,人民和国家富裕,就会使社会贫穷。不过,这样说与大家的语言习惯不太相符,所以这个名词只是暂时使用。

三 生产和消费

生产的目的是消费。有人说:“不,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交换。”其实,交换的目的还是消费,所以生产的最终目的都是消费。

生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材料的生产,一类是消费品的生产。原材料的生产是创造财富的过程,而消费品的生产则不创造财富,只相当于把鸡蛋煮熟。

原材料的生产使国家(或社会)富裕;消费品的生产使国家(或社会)贫穷,但使人民富裕;消费使消费品减少,使人民贫穷。这是生产和消费对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影响。

懂得了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关系以及生产和消费对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影响之后,就很容易知道应当怎样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来使人民和国家(或社会)尽快地富起来。

一个国家内的原材料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自己生产,另一个是从外国掠夺。这两个来源的量加起来,就是这个国家内的原材料的总产量。当原材料的产量大于消费品的产量时,国家(或社会)积累的原材料就越来越多,国家(或社会)的机动性也就越来越大,这就表明国家(或社会)越来越富;当两种产量相等时,国家(或社会)的贫富就始终保持在同一个水平上,这就是我们常说“挣一个,花一个”;当消费品的产量大于原材料的产量时,不仅要把原来积累的原材料耗尽,而且接下去还要借债,这就表明国家(或社会)越来越穷。对公有制国家来说,这三种情况都有可能必须出现,所以不能笼统地说,哪种应该,哪种不应该。但对私有制国家来说,由于商品经济规律要求消费量必须与生产量相等,不存在积累原材料的情况,所以通常只有第二种情况出现。然而,这并不等于说人民和国家的贫富也始终保持在同一水平上,因为它除了与消费品的生产速度、消费周期有关外,还与坏损速度有关。这在第二节中己进过了。


当消费品的生产速度大于其坏损速度时,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将增大,也就是消费群体将增大,这就表明人民整体的生活水平在提高。以此类推,当消费品的生产速度等于其坏损速度时,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不变;当消费品的生产速度低于其坏损速度时,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将下降。

生产与消费对民富与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影响总起来可用图一表示。在这个图中,泵1表示原材料生产厂,泵2表示消费品生产厂,阀门a表示政府对消费品生产速度的调节, b处的流速表示消费品的坏损速度(也可以叫消费速度)。

鉴于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特殊关系,政府应当特别慎重地对待生产量和消费量之间的比例问题。什么时候该增加消费量,什么时候该降低消费量,政府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调节,既要让人民和国家(或社会)都能尽快地富起来,又不能让它们产生太大的矛盾。那么什么时候应当增加消费量,什么时候应当降低消费量呢?下面就谈谈这个问题。由于在私有制国家里,生产量和消费量是受经济规律制约的,政府无权过问,所以对私有制国家的情况此处就不谈了,以后将在第六节里再细淡。此处只就公有制国家来淡一淡。

虽然原材料的生产使国家富裕,消费品的生产使国家贫穷,但是政府也不能只顾国家富裕,而舍不得生产消费品,这样老百姓就不满意,会影响他们劳动的积极性,况且原材料也是不能久放的。反过来,政府也不能一味迁就老百姓,讨他们的欢心,拼命地生产消费品,甚至不惜借债,也要好好惦量惦量自己的实力。所以公有制国家如何正确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使国民经济快速而稳定的发展,是一门不小的学问。对一家庭来说,也是这样。在一个家庭里,家长如果对支出控制很严,孩子们定会毫不理解地骂他是守财奴,但是如果家长光想陶醉于孩子们盲目的欢呼声中,飘飘然地不管三七——二十一,挣一个花两个,则又成了败家子。最后钱花光的时候,更要受孩子们的埋怨,不容易兼顾。富人家里觉不着,但在穷人家里,这个矛盾是很突出的。大小一理也。

一般来说,如果国家的原材料已经积累得差不多了,而且原材料的生产力(泵1的流速)也很发达了,足以长期供应消费品的生产(泵2),这时政府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增加消费品的产量。因为不久就会有同样多甚至更多的原材料补充过来,国家不会穷,这样政府就有能力保持住消费品的这个产量,把它们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富足长久。如果原材料虽然已经积累很多了,但是原材料的生产力还不发达,这时就不能冒然提高消费品的产量,只能把这些原材料用在刀刃上。因为一提高消费量,这些原材料很快就要用完,而这些原材料一用完,后面的又补充不上来,就必然造成短缺,这样国家就保持不住消费品的这个产量,消费者的富裕也就只能是那么一阵子。这就和一个穷人把房子、土地都卖了,到高档饭店里大吃大喝一顿是一样的没意思。而且消费者的胃口一旦被吊起来,再一突然断线,他们的怨气会更大。中国正在吃这个亏。1980年以前,中国曾经通过发行票证,提倡“越穷越光荣”等多种手段来控制人民的消费,确实积累了一批原材料,但是那时原材料的生产力依然很低,所以政府一直都没敢轻易动它。然而自1980年工业普遍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之后,轻工业得到迅速发展,自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迅速提高,可惜,好景不长,就那么一点原材料哪够用的,很快就告磬了,许多工厂都紧缺原料,政府不得不靠借债来应急,后来借债不济就“吸资”,“吸资”不济就“入世”,一直残喘到今天,真是难为它了。

借债,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是不能避免的。不过,借债也讲究原则,不能说借就借。借债的一般原则是:只可用于生产原材料,不可用于生产消费品。一个穷国如果资源很丰富,病根就在生产力不发达上,就可以借债购买设备、技术等开发资源,但是就是不能用它买吃的、买玩的,建什么高楼大厦、园林美景。还有一点要注意,一定不能与外国合伙开发,有你的一半也有它的一半,这样的生意做不得,除非你的资源无限;除非你是一个想普渡众生、愿拿自己的血肉喂蚊虫的大慈善家;除非你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无酒蒙头睡”,一切吃了用清,不替后代着想一点的混子。当然,与外国合伙开发比自己单独开发要快得多,所以就富得快,一开始是满诱惑人的,可是这么做,实际上是拔苗助长,不会长久,和上面说的把房子、土地都卖了,到高档饭店里大吃大喝一顿的那位的行径一样。就拿中国来说,如果把江南那一半卖了,江北那一半肯定很快就能富起来,可是我们能这么做么,又能富多久呢?同样,如果我们把地下那一半卖了,地上这一半虽然也很快就能富起来,但我们能这么做么,又能富多久呢?一个穷国如果资源又很贫乏,这个国家可以说是瞎子害眼——没治了,永远都富不起来,除非去掠夺。但掠夺也需要本钱,“空手道”的不行。需要本钱就得借,这种借债也算作用于生产。当然,原则也有例外的时候。假设有一个国家穷到连吃的、穿的都没有,老百姓饥寒交迫,都快要死了,这时就必须借债,买来原材料生产吃的、穿的,或者直接买来吃的、穿的,以解燃眉之急。这和小家庭过日子的道理也一样。比方说,有一户人家,穷得连一粒粮食都没有了,这家人借钱买吃的,谁都不能说什么。可是如果这家人虽然比较穷,但是温饱还不成问题,然而他们却借钱买大鱼大肉猛吃猛喝,买汽车游山玩水,就是些地地道道的败家子。不过,如果他们买汽车是做生意的,不管结果是赔是赚,都算是走正路的。

还可能有一些无赖一样的国家,虽然很富,但是它们也借债。它们借债不是为了用,而是有意放在那里闲着,目的是阻碍其它国家发展。不过,这属经济战术上的事,另当别论。

            四  货 币

   (作者说明:传统经济学之所以会误入歧途,主要原因是它们都把货币的本质搞错了。为了消除各位读者心中的痼疾,使货币的本质得到重新认识,本节不厌其烦地对货币最可能的起源作了阐述。这是使经济学步入正轨最关键的转折点。)

本来,民富与国富、生产与消费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很简单明了的,跟货币没有任何牵扯,经济学也简单得称不上什么学问。可是自打货币从半路上杀进来之后,古往今来各门各派的经济学都把它也拉进来,致使问题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于是经济学也就俨然成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了。问题之所以会变得异常复杂,是因为以往的经济学家们,据我所知,除了大卫·李嘉图(ricardo david)之外,都把货币的本质弄错了。他们普遍认为“货币天然是金银,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这个观点不妨叫“货币等价物论”。那么这个观点错在哪里呢,它是怎样产生的呢?

因为货币产生以后,货币插入了商品交换之间,使原来的物物直接交换变成了商品——货币——商品的间接交换,可是货币要插入商品交换之间参与交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交换双方都愿意接受才行,所以以往的经济学家们认为,货币要插入商品交换之间参与交换,只有一条途径,即:“货币本身就是商品,且能表现其它商品的价值,”于是就产生了“货币等价物论”。然而,以往的经济学家都没有想到,货币要参与交换,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即货币以欠条的身份代替商品参与交换,这就是本经济学要阐述的“货币欠条论”。可是这个观点又见得正确吗?要彻底弄清谁是谁非,最好还是让我们一起回到原始社会,亲眼看一看货币最有可能、最合理的起源吧!

假设我们所处的是原始社会的末期,那时产品的种类已有很多,商品交换已很普遍,但还没有货币,还处在物物交换阶段。物物交换非常麻烦,不一定一次就能交易成,有时需倒换几次才行,把货物带来带去很不方便,于是就有人开始动脑筋了。

这一天,有个织布匠叫张三的,想用一匹布换一口袋小麦吃,但他又不想把布扛到市场上去,或者是他没有现贷,因此他就想了个法子,拿自己家特有的一样东西作信物到市场上去交换,或者在一片龟甲上刻上“一匹布”的字,并把龟甲砸成两半,拿其中的一半到市场上去交换。到了市场上,碰到个想拿小麦换布的,叫李四,他就要用那半片龟甲或那个信物换一口袋小麦。当然要跟李四讲明:“以后拿这半片龟甲(或这个信物)就可以到我家换一匹布。”李四肯定不愿意。所以这次交易能成功的条件有三个:⒈这两个人必须相识,或有中人介绍;⒉李四知道张三是个织布的,家境富有,确实能支付起一匹布;⒊李四知道张三一贯很守信用。有了这三个条件,这次交易才能成功。第一次明显要费不少口舌。当李四把龟甲或信物拿回家后,到需要做衣服穿的时候,他就可以拿着龟甲或信物到张三家去换布。如果他不急需衣服穿,而是急需镰刀、锄头用,他就可以拿着龟甲或信物到铁匠铺找朱五去换。当然朱五也不会同意,所以这次能不能交易成功,也取决于朱五对张三和李四的了解程度。同时,朱五还要到张三那儿去核对,李四拿的龟甲或信物是不是他给的,能不能换一匹布?当查证属实后,这次交易又成功了。后来,朱五就拿着龟甲或信物到张三家里换了一匹布用,这一轮交易就算完结了。张三把龟甲或信物收回后,可以销毁,也可以保留起来,下次使用。往后,张三每次交换都用龟甲或信物作替代,一次比一好用。原来他给雇工的报酬都是用实物支付的,这时也一律改用信物或龟甲支付。工人拿着信物或龟甲,可以到张三家去换东西,也可到市场上去换。什么时候需用什么时候去,要多少换多少,格外方便、灵活。随着使用次数增多,人对它越来越熟悉,愿接受它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不管是谁,不管他了解不了解张三,只要见到这样的信物或龟甲就给贷。这时,这种信物或龟甲就可算作贷币了。再后来,又有几家大户跟着仿效,于是市场上就同时有几家的信物或龟甲在流通,又产生了新的不便——各家的不能通用。例如,有人拿杨六家的信物或龟甲到张三家去换布,张三不同意,这人没法,只得去找人兑换。为了解决这个麻烦,几家经过协商,各家的信物或龟甲可以通用,然后各家再交涉。再后来,经过发展,各家都采用了统一的信物或龟甲,上面不注明实物及数量,改成统一的单位,于是真正的货币就诞生了。接下来,随着对货币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提高,又出现了专门别造货币的工厂。谁需要贷币,谁就到它那儿租借,用完后要悉数归还,并付租金,它就靠这个生活。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现在。

回过头去,再看看一开始张三使用过的信物或龟甲,就可知道这样的信物或龟甲就是现在说的欠条。因为人家手里拿着他的信物或龟甲,就说明他欠人家一匹布。所以说货币起源于欠条,其本质就是欠条。

从货币的整个使用过程来看,货币的一生分为四个阶段,即:制造——发行——流通——销毁或终止流通。

1.制造。货币在统一之前,都是各家制造各家的;统一之后,由专门的工厂制造。对制造量的限制不严,但要够使用,多一些无妨。

⒉ 发行。货币制造出来后,不能直接使用,需经过发行之后才能使用。货币不经过发行就使用,和假币没什么区别,可以把它列为假币。请大家注意:这里说的货币的发行与我们通常说的货币的发行不同。我们通常说的货币发行是指货币被制造出来后,政府把它发到银行或者银行放贷,而这里的货币发行是指商品的主人赋予货币以商品的实质,用它代替商品进行交换或者用它来支付报酬、偿还债务等的行为。例如,织布匠张三指明信物或龟甲就代表一批布,用它来代替一批布进行商品交换,使信物或龟甲在市场上流通起来,这才叫发行货币。对于货币的发行,其中有几个要点要搞清楚:

① 只有商品的主人才有货币的发行权。物物交换就是拿商品换商品,你一无所有就换不到别人的商品。货币参与交换,只是使交换更方便、更灵活,并没有破坏物物交换的这个原则,所以只有你手里有商品才能发行货币,你没有商品就没有资格发行货币。而且,从一开始张三发明货币的前提条件来看,如果他家里没有布作担保,别人肯定也不会接受他的货币。然而,要是真出现了没有商品而发行货币的情况,会造成什么结果呢?假设张三发行的信物或龟甲在市面上已使用得很顺利之后,他的织布坊倒闭了,家里的布也卖光了,但他仍然拿信物或龟甲去换东西,假使他换的还是李四的小麦。李四看信物或龟甲很熟悉,而且他还不知道张三家里已无布,于是就很痛快地把小麦换给了张三,然后李四再到朱五那儿去换铁器。可是当朱五到张三家去换布的时候,张三只好闭门谢客,朱五也只好大骂一场而去。朱五为什么换不到东西?根源就在张三的欺诈。张三家的小麦是怎么来的,是交换来的吗?不是,是骗来的。所以,没有商品而发行货币,这种货币就是空头货币,它的介入,破坏了“一物换一物”的交换原则,纯粹是“空手道”式的掠夺行为。在货币统一之前,谁发行了空头货币,众人都可以直接找到他的头上,可是在货币统一之后,谁发行了空头货币,究竟是政府还是哪一个私人,就不好找了,所以这样的货币照样流通不误,但最后市场上必然要多余一批货币出来,引起货币贬值,甚至造成有人拿钱买不到东西,守着一大堆钱冻饿而死。既然没有商品就无权发行货币,那么显而易见,在私有制社会里,政府也无权发行货币。同样,银行也无权发行货币。银行只是货币的仓库,银行发放贷款是租借行为,贷款者将钱花出去才叫发行货币。如果政府和银行用刚制造出来还没经过私人发行的货币购物或发放工资,就和上面张三的行为一样,属于欺诈,要引起货币贬值。政府购物和发放工资只能用税,银行购物和发放工资只能用利息。

② 在等价交换的前提下,全社会对货币的需要量至多为待售商品价值的一半,故不需每个商品的主人都发行货币。通常,谁急需购物谁发行货币,但是他要考虑他的商品是否畅销。

③ 对每一个货币发行者来说,他发行的货币量必须和他的待售商品量相当,也就是说,货币和商品之间一定要保持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在等价交换的前提下,某人有价值为100元的商品,他就只能发行100元的货币;他发行100元的货币,就必须有价值为100元的商品,或不久之后就能制造出来填补也可。

⒊ 流通、销毁或终止流通。当货币从发行者手里出去,在市场上流通一圈又回到发行者手里后,如果货币是他自己制造的,就要把它销毁或留作下次有了商品后再发行使用;如果是借贷来的,应将它归还。总之,该批货币已完成了使命,应终止其流通。

综上所述,可知:货币是代替商品进行交换或支付的信物,它是商品的代表,它的本质是欠条。货币就是货币,不是商品,没有价值,更不是一般等价物。

那么,“货币等价物论”又错在哪儿呢?我姑且不说用一般等价物参与交换比物物直接交换还麻烦,它只是以往的经济学家们为探究货币的起源而臆造出来的,就假设历史上真出现过一般等价物,而且还假设是羊,那么金银能取代羊成为一般等价物吗?

乍一看,这只是某人一句话的事,或者是瓜熟蒂落的事,所以一直都没有引起以往经济学家们的注意,从而就使上面的那个错误结论名正言顺地坐上了真理的宝座,最终导致了经济学上疑难重重。因此,对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绝不能忽视。它就和几千年、几万年来天经地义的“苹果落地”也很不天经地义一样,从这里入手,就可以发现另一片新天地。

金银和羊不一样,羊的肉可以吃,皮可以穿,它能满足人的最基本的两个需要,因此,用羊作为一般等价物,不管怎么说,大家都还能接受。而金银呢?在当时什么用处都没有,最起码对普通老百姓是这样,所以,如用它作为一般等价物,肯定没人愿意接受。还是让我们设身处地地来想一想吧。假设你处在那个时代,在金银成为货币之前,某一天,你拿一口袋小麦到市场上去想换点什么。这时突然有个人冒冒失失地拿一大块金子要和你交换,你能同意吗?你肯定得先想想,你要金子有什么用,垫桌子腿?所以,你肯定不会同意。只有那个人给你说明用那块金子可以换其它商品,你才有可能同意,不过,这时金子的实质已经是欠条了。因此说,金银自然而然地取代羊成为货币是不可能的。金银成为货币的途径只有两条:一是官府或民间常将它作为信物使用,遂逐渐演变成货币;二是政府强制使用。可是这两条途径,不管是通过哪一条,金银的本质都是欠条。第一条就不说了,单拿第二条来说,如果金银是一般等价物的话,就不存在强制使用的行为,传统经济学上也是这么认为的。

既然货币的本质是欠条,所以凡是不易伪造、便于携带、久藏不坏、易表示多少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货币,并不是非金银不可。因此货币天然是金银的观点也该修改了。况且,现在使用的纸币、硬币和即将广泛使用的电子币,都符合货币的四个条件,它们都是很合格的货币,比金银还要合格,所以用它们彻底取代金银是很有必要的。那么,纸币、硬币和电子币比金银好在那里呢?第一,纸币、硬币和电子币由国家统一制造,统一管理,不经过发行,不会进入市场。但是金银很难管理。无论是谁,从地下挖出个金元宝出来,或者偷偷摸摸到深山老林里掏座金矿,挖出来金子,都可以直接拿到市场上买很多东西,爆发起来。这些金子都没经过发行,会对市场造成不良的冲击。这可不是可以忽略的个别现象。自从金银成为货币之后,几乎都是这样进入市场的。然而,好就好在金银的产量很低,而且市场的缓冲能力都很大,每年有一些金银非法进入市场,市场很快就会把他们消化掉,不会受多大影响。金银之所以能久居货币的宝座不下,受众生的膜拜,主要原因就是产量低。如果它们的产量也象煤炭、铜铁的产量那样突飞猛进,市场早就被冲垮了,它们也早就被撤职了。第二,金银的流通量不稳,随着科技的进步,金银的作用逐渐被挖掘出来,如做耐腐蚀材料、特殊的导线,这就要造成金银在流通过程中,有一部分可能要被消费者截留,从而退出流通领域,使流通量小于发行量,影响市场交换。纸币、硬币、电子币又都没这个缺点。所以它们都是比金银还好的货币,让它们彻底取代金银是完全应该的。而传统经济学却不承认它们是货币,把它们说成是货币符号,纯粹是为了迁就货币原来的那个错误概念,这在科学上是不应该的。该彻底砸烂就要彻底砸烂,要象相对论砸烂经典物理的老框框一样,这样科学才能有飞跃。

因为货币的本质是欠条,所以发行货币不能违背打欠条的原则。打欠条有什么原则呢?答:不能超过自己的偿付能力,更不能耍“空手道”欺骗人。这点前面其实已经讲过,此处不在罗嗦。然而,世上什么样的角色都有,所以违则发行货币是难免的。不仅私人有这么做的,政府更厉害。因此,用货币参与交换,方便是方便,就是有风险,忽而贬值,忽而作废,总不如物物交换实在。不过,政府如能对自己和私人严格约束,会好得多。

以上讲的都是关于私有制社会里的货币,公有制社会里的货币和它大体上相同,但略有下面三点区别:

⒈ 发行者不同。在公有制社会里,财富都被政府掌握,一无所有的是私人,故货币的发行权在政府手里,由政府发行,由政府收回。

⒉ 发行量不同。公有制社会实行的是供给制度,不是交换制度,故货币的发行量必须与待分配的消费品的价值量相等。发行量不合适,将造成币值不稳。

⒊ 作用不同。在私有制社会里,货币是交换的媒介,在私人与私人之间起作用;在公有制社会里,货币是供给的媒介,在政府与私人之间起作用。

最后给大家说明一点:本节主要只是建立了“货币欠条论”,并没有对“货币等价物论”进行直接批判,因为这还要用到后面价值的知识。所以如果您看了本节之后,还有点摇头,对“货币等价物论”仍恋恋不舍,那就请您硬把“货币欠条论”记下来。到后面您会感到,从此开始,经济学的研究就好比倒吃甘蔗——渐入佳境。

          五  价值与价格

(作者说明:本经济学是从2000年9月份动笔的,在动笔之前,我以为“劳动价值论”已成定论,所以就没加说明,直接将它继承。但今年自我到网上转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现在对价值的争论还是很激烈的,有“技术价值论”“资本价值论”“机器价值论”“心力劳动价值论”“创新价值论”等。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新论,我以为是这些理论的创立者们还没有真正理解传统经济学中价值的作用,也没把价值与财富分开。财富是物质,能看得见,也能摸得着,但价值是附着在财富上的劳动时间,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财富越多越好,但价值并不一定是越多越好。本经济学仍坚持传统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当读者们看到第六节的贸易掠夺之后,您就会知道“劳动价值论”是多么正确了。)


㈠ 价值、定价

当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斧头进行交换,应按怎样的比例呢?值得庆幸的是,经济学界的前辈们找到了商品交换的原则——等劳动时间交换[1],给我们后人省了不少力。知道了这个原则,我们就容易找到商品生产者赢亏、贫富的原因了,所以,这在经济学上是最大的功劳。

⒈ 价值的含义

传统经济学中,把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个定义太抽象,而且不易给价值定量,所以本经济学把它做了适当地改动。是怎样改动的呢?

既然商品要以等劳动时间来交换,那么我们就应当先把各种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表示出来,然后才能交换。例如,当用斧头换布时,必须先知道一把斧头消耗多少时间,一尺布消耗多少时间,然后才能确定一把斧头应换几尺布。怎样表示劳动时间呢?

如果直接用时间来表示, 如一把斧头耗8小时,一尺布耗4小时,这样太麻烦。经济学上是用货币来表示的。这个用货币表示的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就叫价值[2]。如一把斧头耗8小时,就称其价值为8元;一尺布耗4小时,就称其价值为4元。对此大家务必要明白,价值实质就是时间,只不过在这里时间的单位是元、角、分,而不是时、分、秒。知道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价值的含义了。有了价值这个概念后,商品交换的原则——等劳动时间交换就可以改叫等价交换。最后还要明白一点:传统经济学中有价值和价值量两个概念,本经济学取消了价值,只保留了价值量。同时因为价值量不太符合语言习惯,所以将“量”字去掉,改为“价值”,因此本经济学中的“价值”同传统经济学中的“价值量”相同,是有大小的。

⒉ 定价的方法

明白了价值的含义之后,我们就可以把所有商品的价值都确定下来,然后进行交换,这就是给商品定价。商品的种类成千上万,怎样给它们一一定价呢?很简单,只要随便规定一个标准工日的价值,就可以根据各种商品所消耗的标准劳动时间,给它们一一定上价。例如,假设规定一个标准工日用1元来表示,而且再假设生产一吨煤要10个标准工日,则一吨煤的价值就是10元(没记入原材料及设备成本,下同);如果生产一吨钢要100个标准工日,则一吨钢的价值就是100元;如果生产一辆汽车用了两吨钢和50个标准工日,则一辆汽车的价值就是250元。

这里说的标准工日指的是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与外界无贸易的区域)内,一个具有全区域内所有劳动者平均劳动能力的人(标准人),按所有劳动者每天平均的工作时间(标准天)正常工作一天。简单地说,一个标准工日就是一个标准人工作一标准天。每个标准工日生产的商品均是等价的。例如,有一个标准人(当然是全才),让他种地,他平均每天可产小麦五斤;让他打柴,他每天可打一百斤;让他捕鱼,他每天可捕十斤,那么这五斤小麦、一百斤柴、十斤鱼的价值就都相等,可以互换由此类推下去,就可把各种商品的价值及交换比例测试出来。话虽这么说,可是事实上这样全才的标准人是找不到的,也很难让他一一去试验,所以,从简单起见,可以忽略劳动者之间的各种差异,认为不同行业的一个工日的价值均相等,用这个工日来代替标准工日,然后再用单位产品平均消耗的劳动时间来定价[3]。这个时间不妨也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4]。例如,可以认为农业上的一个工日和挖煤的、织布的、炼钢的等所有行业的一个工日的价值都相等,都可以统一用1元来表示。假设全区域内一斤小麦平均要消耗0.2个工日,则一斤小麦的价值就为0.2元;假设一吨钢平均消耗100个工日,则一吨钢的价值就为100元。

由于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可以统计出来,所以在经济学的计算当中,可以认为价值是已知量。又由于生产力的大小和资源的多少都在不断地变化,所以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也在变化,因此商品的定价应经常调整。

⒊ 商品价值的构成

上面对于价值的计算,均没计入原料成本,或者认为原料上自产的,而且也没计入设备折旧。实际上,设备折旧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多数生产者的原料都是购买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的价值是由设备折旧价值、原材料的价值及生产者新创造的价值构成的,如图二所示。设:c=设备折旧价值+原料价值,那么商品的价值构成可用公式表示为:

商品的价值 = c + 新创造价值……………………(1)

举个例子来说,某织布厂的机器设备及棉纱、染料等原料都是购买的,这些东西都有自己的价值,它们的价值都是原来各自的生产者创造的,是个已经确定下来的量。假设该厂织一匹布要消耗棉纱100斤,价值为10元;消耗染料10斤,价值为3元;消耗设备的价值为1元,再假设织这样一匹布,整个社会平均要消耗两个工日,两个工日的价值为2元,那么

一匹布的价值 = [ 1 + ( 10 + 3 ) ] + 2 = 16 元

㈡ 价格

虽然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要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即根据价值来定价格,但是实际上没有做到,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在价值这个概念出现以前,人根本不知道有价值这个东西,商品交换全是凭感觉进行的。卖方觉得“这样卖合适,我有赚头”,买方觉得“我需要,我能买起”,于是买卖就成功了。价值出现之后,它也只是躲在书本里,买卖双方均没有人去考虑商品的价值,再说他们也不可能知道商品的价值是多少[5],商品买卖仍按老习惯来进行。况且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赚钱,他们总要把价格抬得高高的,直到卖不出去时才慢慢往下降,结果就造成价格与价值大多数都不相符。这时就不能很死板地把价格仍然看成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了,应把它们分开,不能混在一起。既然不能把价格看成是价值的货币表现,那么价格又是什么呢?因为商品之间是以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换的,所以价格体现了各种商品间的交换关系。一种商品的价格高,它能换到的其他商品就多,反之就少。例如,若每把斧头的价格为1圆,每斤小麦的价格也为1圆,那么一把斧头就可以换一斤小麦。当每把斧头涨为2圆时,一把斧头就可以换到两斤小麦。可见,价格反映的是商品的交换能力,只不过这个能力是用货币表示的。所以价格是用货币表示的商品的交换能力。这就好比物体的长度是用“米”表示的,商品的交换能力是用“圆”表示的。

价格虽然是用货币表示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货币出现以前,商品没有价格,那时的价格是由对方表现出来的。例如,用一只羊换50斤大米,那么一只羊的价格就是50斤大米,50斤大米的价格就是一只羊。所以,在货币出现之前,价格应定义为:一个单位的某种商品换取其它商品的数量。在货币出现之后,也可以这么认为。例如,有一个人的一只羊卖了40圆钱,他用这40圆钱买了50斤大米,就可以认为这只羊的价格是50斤大米。而传统经济学却认为商品交换的双方表现出来的是对方的价值,这是错误的。怎么这么巧,偶然的一次交换,或者是每一次交换,都能把对方的价值表现出来。

弄清楚价值与价格的含义之后,我们再回过头去解决第四节遗留的一个问题:历史上有没有出现过等价物?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首先要知道,商品的价值是由它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不是靠它的交换对象表现出来的。商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它的价值就确定了,不会随着交换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假设有一口袋大米价值是40元,那么当它与一只羊交换时,它的价值仍是40元,不是表现为一只羊的价值;换了一个地方,当用这口袋大米换两只羊时,它的价值还是40元,也不是表现为两只羊的价值。而实际上,等价交换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实际上,任何一种商品都不能表现出其他商品的价值,它表现出来的只是其他商品的价格。所以说,不管在什么时候等价物都是不存在的。

㈢ 价格与价值的关系

现在到该弄清价格与价值关系的时候了。传统经济学认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常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个观点是对是错呢?如果仔细推敲,就会发现这个观点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前面它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意思是价格和价值是相等的,可是后面它又承认价格常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意思是价格有时和价值也不相等,这就出现矛盾了。在上下波动的多种价格中,究竟哪一种表现的是价值呢?传统经济学也没有交代,它也无法交代。举个例子来说,斧头有时卖8圆一把,有时卖5圆一把,有时卖3圆一把,那么这三种价格表现的都是斧头的价值吗?不可能,因为这与价值的定义相矛盾。可是如果说其中只有一种表现的是斧头的价值,那么是哪一种呢?另外两种价格表现的都不是斧头的价值,那么价格的定义又怎样处置呢?对于这些问题,传统经济学是不能圆满解决的。现在我们应该彻底摆脱传统经济学的这个错误影响,在心中重新树立这样的观点:价格和价值没有任何关系——价值表示的是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价格表示的是商品的交换能力;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不是由价值决定的,价值低的,价格可能很高;价值高的,价格可能很低。虽然平时我们常看到价格上下波动,但是它是围绕某一价格波动的,而不是围绕价值波动的。

在经济学中,价值固然是个很重要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它没有任何作用,商品从生产到交换均用不到价值,只有经济学家在探讨贫富分化的原因、计算赢亏时才能用到它。传统经济学之所以理论与实际脱节,就在与它看错了价值的作用,把“商品交换必须以价值为基础”,看成了“商品交换是以价值为基础”,始终认为价值与价格一样,在商品交换中作用非凡。当看清了价值的作用及把价值与价格分开之后,读者们下面就会发现,经济学的前景随即豁然开朗了。

㈣ 虚货币、实货币

因为价格和价值都是用货币表示的,而且单位也一样,所以很容易搞混,特别是在计算时更易混。为了大家便于区分,应把货币分为两类才合适,分为哪两类呢?因为价值表示的是商品消耗的真实的劳动时间,价格可以看作表示的是商品消耗的虚假的劳动时间,即商品的主人谎报的价值(如图三所示,价格是虚假的价值),所以本经济学就把表示价值的货币叫实货币,单位用“元”;表示价格的货币叫虚货币,或者叫流通货币,单位用“圆”。例如,对于一把价值为1元但售价为3圆的斧头的价值和价格应分别这样表示:一把斧头的价值为1元,价格为3圆。这里还需要强调三点:⒈ 因为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存在等价交换,货币表示的都不是价值,所以钞票、金银、电子货币等都是虚货币,实货币是不存在的,它只是假想出来的,但意义却很大。⒉ 还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存在等价交换,故通常1圆¹1元。例如,当斧头的价值为1元,售价为3圆时,在斧头上,3圆=1元。售价虚假2倍;当电视机的价值为50元,售价为1000圆时,在电视机上,1000圆=50元,售价虚假19倍。⒊ 因为“圆”与“元”意义不同,所以两者不能混合运算。例如,(1元+1圆)与(1元—1圆)均无意义,就好象摄氏度与华氏度混合运算一样,需折算成统一单位后才能进行。再例如,有一个木工花了一天时间打了一把椅子,那么这把椅子的价值就是1元,若它的售价为8圆,那么木工一天赢利多少?是不是(8圆—1元)?当然不是。应当怎样计算呢?这个问题将在下面解决。

货币被分为两类后,价值与价格的定义都应当随之改动。价值应改为用实货币表示的商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格应改为用虚货币表示的商品的交换能力。


㈤ 赢亏的计算

商品交换时,商品的主人最关心的是他赢利还是亏损,这就涉及了赢亏的计算问题。本来赢亏的计算是很简单的,可是由于传统经济学在这方面的指导思想有误,最终导致了计算结果与实际不相符。为了改正大家在这方面长期形成的错误习惯,本经济学特意在此单辟一小节来论述应该怎样正确计算赢亏。

要正确计算赢亏,首先得弄清楚赢亏是怎样产生的。在物物直接交换时代,这个是非常明了的。当一个人用价值一元的商品去换其它商品时,若换回来的价值等于一元,则他不赢不亏;若超过一元,则他赢利;若低于一元,则他亏损。由此不难看出,赢亏是由不等价交换产生的。所谓不等价交换,就是价值不相等的两种商品进行交换。价值不相等的两种商品进行交换,必然造成一家赢一家亏。

因为赢亏是由不等价交换造成的,所以赢亏应当用相互交换的两种商品的价值之差来计算。换句话说,就是以价值的收支来计算。例如,一斤小麦的价值为0.5元,一尺布的价值为2元。当农民用五斤小麦换一尺布时,五斤小麦的价值是2.5元,意味着农民用2.5元换 了2元,农民亏了0.5元。反过来看,织布匠用2元换了2.5元,赢利0.5元。

上面讲的是物物直接交换时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因参与交换的对象少,只有两个,故对赢亏的计算较直接明了,没有弯子可拐。可是当货币(此处指虚货币,以后所言之货币,若不特指,均指虚货币)产生使商品交换出现了一个顿挫之后,情况就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由于传统经济学没能排除货币的干扰,误把“将商品卖出去”作为商品交换的终结,用销售前后货币的收支来计算赢亏,而将原来的那个计算原则扔到九霄云外去了,致使它在赢亏的计算上犯了弥天大错。下面就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传统经济学究竟错在哪儿。

一天,有一个木匠花3圆钱买了一根木料,并用它打了一把椅子,卖了8圆钱,请问这一天木匠赢利多少?

传统经济学以及我们每一个人习惯上都是这样分析和计算的:这把椅子的成本为3圆,销售额为8圆,故木匠一天赢利为(8圆-3圆)=5圆。这样分析和计算看起来合情合理,但现在要明确告诉大家,这样分析和计算都是错误的。错在哪里呢?

货币产生之前,赢亏是用交换双方商品的价值相减来计算的,货币产生之后,仍应当这样计算。货币只是个媒介,赢亏和它没关系,不能因为货币在当中一搅和,就把原则忘了。所以上面的分析和计算有三点错误:

⒈ 错把价格当成价值。赢亏要用价值来计算,价格充其量只能算是虚假的价值,故不能用价格代替价值。

⒉ 成本价值计算错误。在计算商品的成本价值时,不能只把原料的价值计入,还要把生产者新创造的价值计入。为什么呢?这要先明白原料价值的含义。虽然表面上原料是生产者买来的,但实质上是生产者用自己的商品换来的,即生产者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所以生产者在原料上也花费了自己的劳动时间,这就是原料的价值。后来,当生产者把原料加工为成品之后,又花费了一段时间,这两段时间加起来,就是生产者花费在成品上的总时间。这两段时间同样都是生产者花费的时间,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在计算商品的成本价值时,应全部计入,不能只计入前一段,丢了后一段。在上例中,计算椅子的成本时,只考虑到木料,没考虑到木匠一天的辛苦,是不对的。

⒊ 错把销售当交换。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交换,而货币本身没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即使有,生产者的目的也不是得到货币,最终还是要用它购回商品的,所以销售仅是交换的前半步。因此计算赢亏不能在销售完成之后马上进行,而应该在整个交换完成之后再进行,也就是说,要等到生产者把销售额全部花出去,把需要的商品买回来之后,把买回来的商品的价值和卖出去的商品的价值相减来计算他在整个交换过程中的赢亏。这样,赢亏就与货币收支的多少没有关系了,这才符合它媒介的身份。在上例中,木匠一把椅子卖了8圆钱,这8圆钱含有水份,不能代表8元的价值,那么它能代表多少价值呢?不能确定,这要看他买什么东西。所以他的赢亏也暂时不能确定。假设他用这8圆钱买了一双鞋,就可以拿椅子的价值和鞋的价值相比较来计算赢亏。假设那8圆钱他只花了4圆,买了一顶帽子,剩下的4圆存到银行里,那么整个的赢亏就无法计算了,只能计算出半把椅子的赢亏,另半把椅子的赢亏要等到他再花掉4圆钱后才能计算出来。假设他把那8圆钱全部放在家里不花出去,等到后来战乱一起,他的那8圆钱作废,则他这一天白干,亏得一干二净,何来的赢利5圆?这样计算是不是更有道理?

下面用一个较全面的例子来说明以上的内容。假设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内,有甲、乙两个铁匠专门打造斧头,甲铁匠平均每个工日打造1把,乙铁匠平均每个工日打造2把,每把斧头均用铁1斤,售价为3圆;有一个织布匠,平均每个工日织布1尺,原料自产(自己种棉、纺线)[6],每尺布售价为4圆;有一个炼铁匠,平均每个工日炼铁10斤,原料自产(自己烧碳、采铁矿石),每斤铁售价为1圆。某一天,甲铁匠卖了一把斧头,买了三斤铁;乙铁匠卖了两把斧头,买了一尺布、两斤铁;炼铁匠卖了五斤铁,买了一把斧头,半尺布;织布匠卖了一尺半布,买了两把斧头,试计算在这一轮交换中各家的赢亏。

解:设每个工日的价值为1元。

先计算各家商品的价值:

1. 布:因为全区域内只有一家织布,所以布的价值 = 1元 /尺;

2. 铁:同样,铁的价值 = 0.1元/斤;

3. 斧头:因为斧头的原料是购买的,所以其价值分为两部分。每把斧头的价值均由其耗铁的价值和铁匠新创造的价值构成。因在这个区域内,三把斧头要消耗两个工日,平均每把消耗0.67个工日,故铁匠在每把斧头上新创造的价值为0.67元,每斤铁的价值为0.1,代入公式(1)中得:

斧头的价值 =0.1 +0.67 = 0.77元/把。

下面计算各家的赢亏:

甲铁匠:卖了一把斧头,买了三斤铁。一把斧头的价值为0.77元,三斤铁的价值为0.3元,故亏损0.47元。

乙铁匠:卖了两把斧头,买了一尺布、两斤铁。两把斧头的价值为1.54元,一尺布的价值为1元,两斤铁的价值为0.2元。故亏损0.34元。

织布匠:卖了一尺半布,买了两把斧头。一尺半布的价值为1.5元,两把斧头的价值为1.54元,故赢利0.04元。

炼铁匠:卖了五斤铁,买了一把斧头,半尺布。五斤铁的价值为0.5元,一把斧头的价值为0.77元,半尺布的价值为0.5元,故赢利0.77元。

在这一轮交换中,有两家赢利,共赢利0.81元;有两家亏损,共亏损0.81元。由此可看出,商品经济就如同赌博一样,结果也是有赢有亏,赢亏相抵,而且也需要本钱,也需要计谋,也需要运气,也可以耍奸使赖。

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肯定都已懂得了应该怎样拂去价格的迷惑来正确的计算赢亏了。为了彻底消除传统经济学在这方面的错误影响,下面再用传统经济学的方法对上例计算一次,以进行比较。

甲铁匠:打造一把斧头耗铁一斤,投入成本1圆,一把斧头卖了3圆,故赢利2圆;

乙铁匠:打造两把斧头耗铁两斤,投入成本2圆,两把斧头卖了6圆,故赢利4圆;

织布匠:因原料自产,故投入成本为0圆,一尺半布卖了6圆,故赢利6圆;

炼铁匠:因原料自产,故投入成本为0圆,五斤铁卖了5圆,故赢利5圆。

可见,这两种计算结果大不一样。这种结果只有赢利,没有亏损,皆大欢喜。而且在上种计算方法中几乎没赢利的织布匠,在这里却成了赚钱大户。这两种结果,究竟哪一种合理呢?我们不妨来比较一下,就以甲铁匠为例,用实物来说明。在某一天早上,甲铁匠投入了一斤铁,到晚上收回了三斤,去掉成本,还剩二斤,若按照我们的习惯或传统经济学的计算方法,会认为甲铁匠这一天净赚了二斤铁,可喜可贺。然而,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呢?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劳动者都应当是平等的,各种商品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在同一个行业内,只要有相同的劳动效果就应当得到相同的回报;对不同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只要花费了相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量)也就应当得到相同的回报。拿甲铁匠来说,他在一把斧头上花了0.77个工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一把斧头应当换7.7斤铁才够本,而他只换了3斤,因此说他亏损了0.47元。这就意味着他的0.77个工日中,有0.47个工日是在为他人做嫁衣,偶尔一次还没什么,长此以往,会穷断筋的,应该痛哭才对,何喜何贺之有?

㈥ 交换价值

从上例可看出,商品交换时,双方的赢亏不仅与双方单位商品的价值有关,还与它们各自的价格有关,因为价格决定了双方商品交换的比例。所以,若单从价值上或单从价格上,均不能看出双方的赢亏,必须从两方面综合起来考虑才行。这样就比较麻烦,还不直观。能不能将价格与价值结合在一起,使赢亏一目了然呢?为此,本经济学引入了一个新概念——交换价值。什么叫交换价值呢?答:交换价值是指一个单位的某种商品换取其它商品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知道了一种商品对其它商品的交换价值后,就可把交换价值与这种商品的价值直接进行比较,计算出赢亏。例:假设小麦的价值为0.2元/斤,价格为0.8圆/斤;斧头的价值为0.3元/把,价格为2圆/把,那么当农民卖了小麦买斧头时,小麦对斧头的交换价值=(0.8/2)×0.3=0.12元/斤,意味着农民的一斤小麦只能换斧头0.12元的价值,农民每斤小麦亏损=0.2-0.12=0.08元。反过来,若是铁匠卖了斧头买小麦,那么斧头对小麦的交换价值=(2/0.8)×0.2=0.5元/把,意味着一把斧头能换小麦0.5元的价值,铁匠每把斧头赢利=0.5-0.3=0.2元。

交换价值与价格的区别主要有下面几点:

⒈ 一种商品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只能有一种价格,但可以有多种交换价值。一种商品与不同的商品交换,就会有不同的交换价值。例如:假设世上有三种商品——小麦、斧头、帽子,它们的价值分别为0.2元/斤、0.3元/把、2元/顶;价格分别为0.8圆/斤、2圆/把、4圆/顶,则小麦对斧头的交换价值为0.12元/斤,对帽子的交换价值为0.4元/斤。在这里,虽然小麦的售价为0.8圆/斤没变,但交换价值却有两种。

⒉ 商品只要一售出,价格即已确定,而交换价值则要等到商品售出再购进其它商品后,才能确定。如果商品售出后,主人把钱存起来不购物,则交换价值不能确定;如果只花一部分,就只能确定一部分。

⒊ 价格是用虚货币表示的,它体现的是商品在数量上的交换比例,体现不出价值上的交换比例。而交换价值是用实货币表示的,它排除了虚货币的干扰,去掉了价格上的虚假成分,体现了物物直接交换时商品间的价值交换比例。

⒋ 价格体现的是虚假的赢亏,交换价值体现的是真实的赢亏。

因为一种商品可有多种交换价值,所以在计算赢亏时,应取其平均交换价值,用平均交换价值与其价值进行比较。在某一阶段,如果某生产者的商品的平均交换价值低于其价值,则在这一阶段该生产者亏损,否则赢利。例如,在上例中,当农民卖了小麦去买斧头和帽子时,他要卖2.5斤小麦才能买一把斧头,卖5斤小麦才能买一顶帽子,所以小麦的平均交换价值=(0.3+2)/(2.5+5)=0.31元/斤,那么农民平均每斤小麦赢利=0.31-0.2=0.11元。

㈦ 公有制下的定价原则

上面讲的价值和价格都是私有制社会里特有的,公有制社会里则不存在,原因还在于供给制度和交换制度不同。因为价值是随着商品交换产生的,它是经济学家们为了防止在交换时一家吃亏、一家占便宜而特意找出来的一个交换依据,而在公有制社会里,由于没有商品交换,所以公有制社会也就不需要价值,任何产品都没有价值。

然而,在公有制下,如果直接分配实物,则很不方便灵活,所以公有制社会最好还是采用发放货币,然后让消费者自由购买的方法。既然有了买和卖,就必须先给产品定价。可是产品都没有价值,怎样给他们定价呢?最好是借用商品的定价原则。借用又有全借和半借之分。全借就是完全仿照商品的定价原则,半借就是只按照产品消耗的原材料的价值定价,不把加工产生的价值计入。例如,造一辆马车要消耗木材一方,一方木材的价值为10元;把木材加工成马车又消耗100个工日,价值为100元,若按前一种定价原则,该马车应定为110元;若按后一种定价原则,该马车应定为10元。这两种定价原则各有利弊。前一种较合理,能使消费者有“一分钱,一分货”的感觉,心里平衡,但定价困难,政府不易控制;后一种容易,但定价不合理,消费者拿同样的钱买不到同样的东西,易产生矛盾。例如,有甲、乙两辆马车,均消耗木材一方,一方木材的价值为10元。在把木材加工成马车的过程中,甲马车做工精细,消耗100个工日,价值为100元;乙马车做工粗糙,消耗50个工日,价值为50元。若按前一种定价原则,甲马车应定为110元,乙马车应定为60元。谁想买好的,就多花一些钱;谁想省钱,就买差的,合情合理。但这样定价很困难,因为全国不只这一种产品,有千千万万种,每一种产品的质量又千差万别,很难把它们严格区分开。若按后一种定价原则,则两辆马车都应定为10元,这样显然消费者都想买质量好的,买不到的就只能买差的,这就必然引起一些消费者不满,但非常容易定价。这两种定价原则哪种好呢?综合比较起来,我认为还是第二种好。若这一种再能与票证相结合,即可弥补缺陷,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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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标签: 经济学 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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