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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CPA《经济法》复习概述

2008年cpa《经济法》复习概述

 一、2007年考试情况分析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57万人报名,48万余人次参加了考试。各科合格人数及合格率分别为:会计16 538人,12.66%;审计8 083人,13.95%;财务成本管理13466人,18.41%;经济法20636人,17.09%;税法11 249人,11.08%。总体来看,2007年度所有科目的平均合格率为14.64%,与2006年度的平均合格率相当。其中《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卷分为两个部分,即客观题部分和主观题部分。从近年的命题情况来看,客观题部分和主观题部分一般各占一半的分数。客观题的考试以记忆相关规定为主;主观题以重点章节的综合分析为主。
  
  二、本课程新旧教材对比
  
  按照考试大纲,2008年cpa考试辅导教材由于新增一章,共十五章,原教材各章的顺序相应调整。对于经济法这门课程来说,2008年是教材变化比较大的一年。有些章是根据新的法律规定重新进行了编写;有些章是作了较大的调整;新增了很多内容。教材总体变厚,由526页增至562页。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论文联盟http://
  2008年教材本章没有实质性变化。本章的特点是基本概念较多,应当注重掌握,例如经济法律关系无处不在。有关法律关系一定要明白其前因后果,例如代理关系。有关构成条件和时间的规定要准确记忆,并能够与其他章节中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WwW.11665.CoM例如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或诉讼,很多纠纷最后要通过诉讼解决,会涉及到诉讼时效。
  第二章 物权法
  本章根据2007年发布的《物权法》编写,是cpa考试教材中新增的一章。除新增内容外,另将原属于合同法一章的物的担保部分(即抵押、质押和留置)纳入本章。其中有些规定法理性较强,法律专业术语较多,有一定理解难度。本章担保物权部分应重点掌握。
  第三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作了少许修改,另外增加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有关规定。本章历年考题一般为客观题,所占分数比较少,学习时主要记忆有关管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2008年新增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可能结合《公司法》或《证券法》出现在综合题中。
  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本章在2007年教材中为第二章企业法,2008年调整为第四章,改名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主要变化是,完全删掉了有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内容。自2000年以来,2007年第一次以合伙企业法的内容独立出现综合题。
  第五章 公司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在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部分中,相应增加了一些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另外,单独增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2001年发布;2002增加;2006年删除;2008年恢复)。本章历来是重点章之一,教材内容多,考试分值高。本章历年考试各种题型都会出现,虽然2007年没有出现综合题且分值较低,但并不能改变本章的重要地位。出现在主观题中的考点一般有:设立条件、各机构的职权、各种会议制度、股权转让、独立董事制度、与证券法的结合(包括股票和债券的发行条件)等。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的法规,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两部分有关规定。本章2008年增加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两部分,加上外资并购部分,构成本章的重点内容,应重点关注。对于合营、合作、外资企业,应该关注各自的出资、机构、解散等,这些方面历年考试出现客观题比较多。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管理人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本章近几年的考题主要是客观题,所占分数不多,2007年因出现综合题造成分数大幅增加。学习本章应当沿着破产程序这条线进行,从达到破产界限到破产清算,其中有可能出现重整或和解。
  第八章 证券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的法规,重新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分的内容,并作为独立的一节出现。另外,根据新的法规,对发行公司债券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本章是难度比较大的一章,大量繁杂的条件都是一些硬性规定,没有什么规律,难以记忆,还有一些难以理解。例如,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暂停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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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等。从历年考试的情况来看,这些又都是考试要点,只能尽量的去记。本章历年考试都占有大量的分值,综合题往往与《公司法》结合出题,学习时应多加关注。
  第九章 合同法(总则)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由于三种物保(即抵押、质押和留置)纳入第二章,合同的担保部分中仅保留了以《担保法》为依据的保证和定金两种形式。本章是传统的重点章,学习本章可以按照两条主线进行,即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订立过程要注意哪些情形会造成合同不生效或不成立,其内容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承诺、新要约、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担保(订立和履行时都可能涉及)等概念。(2)合同的履行过程要注意哪些情形会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其内容包括:合同履行的规则、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抗辩权、合同的保全措施、合同的担保(订立和履行时都可能涉及)、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责任的免除等概念。
  第十章 合同法(分则)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在体系上进行了调整,将原先的15种有名合同划分为四大类,即: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和技术合同。局部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本章介绍了15种有名合同,对这些合同,《合同法》有一些特殊规定,应注意掌握其中比较重要的几种合同。
  第十一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取消了对境内机构外汇管理有关保留外汇限额的规定。本章历年考试分数很少,学习本章主要应注意记忆一些概念和规定,注意区别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和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
  第十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08年教材本章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本章历年考题主要为客观题,但是关于票据的综合题有可能结合本章的有关内容,本章历年所占分数较少。学习应注意记忆一些重要概念及与其他章节的结合应用。
  第十三章 票据法律制度
  2008年教材本章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本章在近几年每年都有综合题,所占分数一直比较高,是重点章之一。票据的综合题往往与合同法结合,因为票据的出现往往伴随着经营活动,所以在考题中,票据与合同的结合是很自然的。复习时要注意,票据与合同的知识交叉点可以贯穿合同的整个过程。例如,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可以使用票据;合同履行过程中分期付款可以使用票据;合同履行完毕结算时也可以使用票据。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票据背书转让出现第三人,使案情更加复杂化。
  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在著作权法部分中,新增了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规定。本章2003年作为《经济法》新增加的内容,在当年的考试中即出现一道关于专利法的综合题,成为分数比较多的一章,2006年考试又出现一道三种知识产权相结合的综合题。学习本章主要记忆有关规定,理解有关著作权的归属;专利新颖性;专利申请优先权和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使用许可等内容。 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第十五章 会计法
  2008年教材本章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本章在近几年的考试中一般为客观题,分值不高。本章没有难以理解的内容,应主要记忆一些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2008年教材有重大实质性修改的是: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和第十四章,新增内论文联盟http://容有一些可能涉及综合题,应予以重点关注。
  
  三、解题思路
  
  (一)关于选择题
  选择题有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的答案是唯一的,而多项选择题的答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答好选择题,首先要掌握相应的知识,如果再掌握一些答题技巧,将有助于你选择正确答案。
  1.要注意按题目要求答题,在阅卷中发现,有不少考生可能是由于没有看清题目的要求就开始答题了。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答案,除正确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其他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要注意区分。
  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单项第4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拟对公司为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该项表决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该项表决由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d
  2.注意是否反方向提问。选择题多数是从正面提问,但是有时侯是从反方向提问,常见的提问是“正确的是”或“错误的是”;另外审题时应注意是否有“不”之类的字,一字之差答案全变了。
  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单项第5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因企业经营管理事项发生纠纷。下列有关处理该纠纷的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董事会协商解决
  b.由合营各方共同决定在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
  c.由合营各方共同决定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仲裁
  d.由董事会对纠纷解决方案作出决议,且该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
  [答案]d
  3.有时可以采用运用排除法。如果正确答案不能一眼看出,应首先排除明显不正确的答案。
  例如,2005年考试中的多项第1题: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答案]c.d
  本题a和b选项的情形如果让甲公司承担后果,显然是荒谬的,所以可以排除a和b选项。由于本题是多项选择题,最少应有两个正确答案,所以选择c、d。
  4.对于纯记忆的题和实在不知道确切答案的题,也不要放弃,如果运气好,猜测一下也可能得分。
  (二)关于判断题
  1.判断题多以一个扼要的句子出现,有时可能是法规的一段原文,要求判断句子表达的意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或法理,答案只能答对或错,不会有也对也不对,一半对一半错的题目。有的对或错的意思较明显,有的则似是而非,即使是对的,有时也是以曲折、含混的形式出现,有时甚至是一个小案例。
  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判断第4题:甲境内企业由乙国外投资者收购60%的股权,并于2006年10月12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乙于2007年1月5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50%的款项,于2007年3月30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30%的款项,于2007年9月10日支付了剩余的购买股权款项。乙取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决策权的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 )
  本题首先考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再通过时间换算,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符合规定,但是乙取得的决策权时间表述错误。
  2.判断题的类型有许多种,有的直截了当地陈述了事实,考生的任务是确定事实的对或错。有的包含了事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实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你必须判断这些事实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还是错。判断某道命题正确时,它必须一直都是正确的。
  例如,2006年考试中的判断第1题: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
  [答案]×
  本题中,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是对的,但是代理人不承担责任是错的,所以答案是错的。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
  再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判断第12题:代书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因此立遗嘱可以代理。( )(2007年)
  本题中,“代书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是对的,但“立遗嘱可以代理”是错误的,所以答案是错的。
  3.另外注意,判断题有一点不同于选择题,就是采取答错倒扣分的方式,所以如果把握不大时应选择放弃该题。
  (三)关于综合题
  综合题以较复杂的案情、较长的内容为特点,要求回答的问题难度较大且综合性强。尤其是近年的考试出现跨章节的综合案例,难度和复杂程度增大不少。
  对于综合题的解答,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看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纠纷是什么,当事人有哪些,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提出的问题是什么;也可以反过来进行,即先看清问题再带着问题回头去读案情。方法因人而异,在复习过程中应明确自己适合什么样的方法。阅读过程中,对一些重要的文字、句子、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简单的关系图标出来。
  2.针对案情和案例提出来的问题,运用已知的条件和自己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得出答案。要在头脑中尽快调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规规定,准确地与试题中提出的问题对号入座。
  综合题的提问一般有以下方式:
  (1)标准提问。综合题问题的标准格式是:“……?并(分别)说明理由。”这样的提问占90%以上,答题的标准格式是:“……。根据《××法》规定,……”。
  此处注意:“根据《××法》规定”可以简写为“根据《××法》”或“根据规定”,都是可以的,不影响得分。
  (2)单纯提问。例如,2006年考试中的综合第2题问题(1):“甲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对此只回答“甲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即可,没有要求说明理由可以不说。
  (3)统一提问。这样的提问方式是:“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并说明理由。”回答这样的问题,应当按照案情叙述顺序一一作答,例如:首先、其次、再次……;第一、第二、第三……;①、②、③……。
  此处注意:这样的提问方式一定会要求“分别说明理由”。
  (4)补充提问。这样的提问方式是:“如果……。”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综合第1题问题(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这实际上相当于扩展了原有的案情。
  (5)要求叙述。这样的提问方式一般包含“试述”和“如何”等字样。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综合第4题问题(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对此应将有关规定叙述清楚。
  3.有些问题可以脱离案情,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看明白案情也可以正确解答。例如,2004年考试中的综合第2题问题(1):“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因为对于任何抵押人来说,以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评分标准是答出要点即可得分。答题与标准答案不一致,文意正确的也可以得分,例如:“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可以。回答的问题应直接了当,不必过多展开说明,切忌画蛇添足。
  5.如果确实不会,也不要完全放弃。综合题是按点给分的,如果说不出理由,仅对答案判断(或猜测)正确,一般可以得1分。
  6.在答卷纸上回答问题,要注意简洁、直接、准确、避免错别字。应当先答结果或处理方案,后根据题目要求展开理由或说明根据。需要计算的,注意是否要求把计算过程写出来。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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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游文丽 [标签: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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